新闻记者 满达
3月31日早上,在江苏常州金武快速路上,一头野猪闯入车道,被一辆SUV撞得瘫倒奄奄一息,车辆前保险杠受损。新闻记者从当地交警部门获悉,已处置该警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现场目击者拍摄的视频显示,在一处封闭的道路上,车辆行驶缓慢,一头野猪倒在靠中间的车道上,一动也不动。前方不远处停着一辆SUV,该车的后方摆了三角警示牌,有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视频显示,事发路段为常州金武快速路靠近金坛区尧塘街谢桥村。
4月1日,一名目击者告诉新闻记者,3月31日早上7点半,他乘车经过金武快速路往金坛方向行驶时,看到了这只被撞的野猪,它瘫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估计都已经死了。还有目击者称,涉事车辆的前保险杠都被撞脱落了。
也有人好奇,野猪为何会出现在快速路上。有当地居民表示,金坛区周边的乡镇此前就有野猪出没,很多人都见过。
新闻记者就此联系了尧塘交警中队,工作人员称该中队当天接到了这起警情并前往处理,野猪已由相关部门处理。至于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他这里是接警部门,并不清楚。
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江苏、安徽等地,此前均出现过野猪引发的交通事故。据紫牛新闻报道,2023年11月10日,江苏南京的周先生开车在佛城西路正常行驶,突然一头野猪从车辆左前方逆行窜出,与车相撞。而周先生提供的事故认定书显示,他对这起事故负全责。
另据紫牛新闻2023年3月20日报道,在南京市江宁区佘村公交站台附近一路段,路边草丛中突然蹿出一头野猪横穿马路,驾驶员钱某避让不及将其撞飞。事故导致车头受损,野猪也当场死亡。钱某并无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告知钱某可联系保险公司对车损进行协商理赔,并通知林业部门和道路养护部门将野猪拖走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高度警觉,有相应的注意义务。但如果有动物突然从外界闯入公路,影响到了驾驶并引发事故,这就已经超过了驾驶员的合理注意义务,不应当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此类事故可由交警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相应责任,如无法确定责任时,交警也可出具事故发生证明,驾驶员可凭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等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陈亮律师还认为,在快速路、高速公路等封闭路段,管理者有义务不让外界动物闯入,保障司机正常行驶。如果驾驶员在事故中未被判定承担全责,且无法获得相应赔偿时,也有权向道路的管理和养护部门进行索赔。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1-37195-0.html野猪闯入常州一快速路被撞瘫,交警: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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