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姚赟
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正式公布。12月26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新修改的专利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证新专利法的有效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步开展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研究论证工作,形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经司法部审议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12月11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批准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明确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共13章149条。修改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包括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完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制度,增加延迟审查制度,完善专利复审制度等。三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五是加强同国际规则的衔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据了解,专利审查是专利保护和运用的前提,实施细则对专利申请作出多项重要规定。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魏保志介绍,该局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持续推进专利审查的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和工作创新,专利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审查标准日益完善。聚焦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和中医药等特色领域专利审查标准,多次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今年为配合细则实施完成指南的全面修订,积极助力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审查质量稳步提升。坚持从源头抓好质量控制,严把审查授权关。加强专利审查质量保障和业务指导,完善内外监督评价机制,持续提升审批能力。发明专利结案准确率达到94.2%,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提升至86.3,质量底色更加彰显。
三是审查效率持续提高。继续压减审查周期,目前发明专利审查平均周期已缩短至16个月。按照国际审查周期可比口径来统计,从申请至授权,我国审查周期短于美、欧、日、韩,位居世界前列。与此同时,不断创新审查模式,综合运用优先审查、快速审查、集中审查和延迟审查等多种模式,满足创新主体多元化需求。持续扩大加快审查数量规模,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创新开展工作组审查、聚类审查等工作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全面上线智能化专利审查和检索系统,为持续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做好支撑。
魏保志还介绍,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就专利申请和专利审查作出了多项具体规定。下一步,该局将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法律要求,继续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1-5974-0.html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审查平均周期缩短至16个月,居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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