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12月26日消息(记者刘培俊)创新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的难题如何破解?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堵点”如何打通?记者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2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单设“科技创新人才”专章,推出十条举措,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扩大人才吸引力,为全面建设创新江西积蓄新动能、新优势。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刘培俊摄
“作为江西省科技领域综合类地方性法规,《条例》的修订,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全省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为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江西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德雄说,现行《条例》自2013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区域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科技创新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修订的《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宋德雄介绍《条例》修订的有关情况。央广网记者刘培俊摄
江西省科技厅副厅长陈金桥告诉记者:“此次《条例》修订有诸多亮点,例如,针对科技创新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相对不足的问题,明确了培养、引进、使用科技创新人才的全流程配套措施,着力解决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引不进来、留不住的难题。”
“《条例》单设‘科技创新人才’专章,以人才引领驱动,聚焦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扩大人才吸引力。”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裴忠彪介绍说,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的梯队培养、发现、引进、使用和评价机制,尤其是健全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创新人才和团队的梯队培养、发现、引进、使用、评价机制,营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环境。
新修订的《条例》在“科技创新人才”专章部分,共推出十条举措。
《条例》着力解决制约江西科技创新的瓶颈和难题,紧密结合江西科技创新工作实践、全链条全主体全要素促进科技创新,如针对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各类人才培养平台,支持高等学校以促进产学研用融合为导向,增设特色专业;探索建立人才发现、遴选和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机制;健全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破格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特定人才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技术指导、岗位顾问、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强化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江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夏侯钉表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将密切关注新修订的《条例》贯彻实施效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跟踪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条例》实施取得更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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