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陈贝
“《民法典》对于物业管理有哪些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怎样订立?”“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住建局组织开展全区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培训会,全区物业公司100余人参加培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东西湖法院立案庭三级法官范静根据《民法典》,结合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具体形象地说明物业公司应如何做好物业服务,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
东西湖法院立案庭庭长殷璇结合审判中的常遇问题,就诉讼时效、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以及证据留存等知识进行补充讲解。
在互动交流环节,参会人员根据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纠纷,争相提问,法官们逐一解答,现场交流氛围热烈,取得了良好的互动效果。
此次培训活动是东西湖法院落实最高院“一号司法建议”,深化诉源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东西湖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区住建局的沟通合作,做好对物业公司法律知识的指导培训,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物业领域的纠纷,为平安东西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1-6669-0.html武汉东西湖法院组织开展全区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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