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观新闻12月26日报道:女子因病少上1天班,公司竟然不给年终奖!网友气炸了。今天,话题#因病少上1天班没了年终奖#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
据溧阳法院官方微信号报道,在溧阳某公司上班的彭阿姨在单位从事后勤工作,2022年12月底,彭阿姨受到病毒“袭击”,经核酸检测为异常。因公司后勤人手不足,彭阿姨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工作,但工作过程中病情并没有好转,因此彭阿姨多次和公司协商,希望公司能安排人手顶上,让自己休息几天,几次协商过后公司终究不同意,最终在12月29日,也就是全年工作日的倒数第二天,彭阿姨实在无法坚持工作,于是从公司离职。
彭阿姨离职后,认为自己为公司工作了十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的做法让她寒心,于是便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提出要求支付工资、补偿金以及年终奖的请求,公司在庭审中回复道:规章制度明文规定,只有上满全年,才能在第二年的1月领取上一年年终奖,彭阿姨在12月29日离职,还差一天才算全年全勤,不符合支付年终奖的条件,所以不愿意支付年终奖。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综合考虑员工生病期间,公司应安排必要的病休假等因素,认定彭女士在该年度工作满1年,可以领取该年度的年终奖。
(图片来源:荔枝新闻)
该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很多网友站在彭阿姨这边。网友田宝66说:“这种公司蛮常见的,想当初我1月3日上班的,因为1日和2日正好逢元旦周末,就因为这两天,没有年终奖。”泠霜小姐姐也说:“我们公司就这样……”还有网友说,公司这种做法太过分,人家带病工作坚持不住了,差一天还不给年终奖。再说了,年终奖和全勤奖不是同一个概念吧!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就少这一天就没有年终奖了吗?这合理吗?这是什么公司啊?太没有人情味了吧!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当在安排劳动者参加工作、服从管理的同时,应重视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尊重员工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不能机械生硬、不加变通地执行规章制度,若缺乏对劳动者权益最基础的保障,将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
新闻综合上观新闻、溧阳法苑、荔枝新闻、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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