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5日电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公开征集意见,拟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
据工信部网站5日消息,为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工作指引》明确,锂离子电池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
(一)外观
外观出现明显破损(因外壳缺损造成内部单体电池、线路或电路板等物质暴露)、漏液、较严重变形、烧蚀痕迹,或与原车上电池安装位置及尺寸明显不匹配的锂离子电池。
(二)标签标识
1.无产品标识,且无发票或其他购买凭证的锂离子电池。
2.未明确标识标称电压、额定容量等参数信息的锂离子电池。
3.标识的标称电压超过48V的锂离子电池。
4.已达到制造商明示的安全使用年限的锂离子电池(仅适用于有安全使用年限标注的)。
从技术条件看,锂离子电池经检测达到下列指标之一的,也不建议继续使用:
(一)内阻大于0.5Ω。
(二)最大输出电压超过60V。
(三)放电容量衰减率超过50%。
(四)除以上指标外,若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本企业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问题、不建议继续使用的,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作为报废的参考:1.频繁发生电压、电流或温度等异常报警;2.充放电循环次数超过制造商规定值;3.最低输出电压低于制造商规定值;4.最高工作温度超过制造商规定值;5.管理系统出现故障;6.制造商认为影响使用安全的其他问题。
《工作指引》还提出了健康评估网点建设的要求,网点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就近便利的原则,通过必要的评估程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中新经纬APP)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4-175937-0.html官方征意见:电动自行车电池有这些隐患时不建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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