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6日电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5日消息,《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印发,其中提出,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消费级机器人、3C服务器、投影仪、智能运动装备(含运动相机)、咖啡机等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根据《方案》,实施目标为:统筹安排好中央向地方直接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聚焦汽车、家电、家装等领域,全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到2024年底,实现汽车以旧换新约7万辆(其中置换更新6万辆、报废更新1万辆)、家电产品销量约100万台、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约5.1万户、电动自行车更新约25万辆、营运货车和城市公交车更新约1300辆,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
补贴范围及标准方面,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汽车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8个领域工作。
(一)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在《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引》标准基础上,提高各类各档支持标准,其中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0.8万元/辆、0.9万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2万元/辆、1.3万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含)以上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5万元/辆、1.6万元/辆。转让车辆须在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新购车日期须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按新标准补齐差额。推动全市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约6万辆。
(二)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落实《若干措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等有关政策,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0.7万元提高至1.5万元。补贴申请时间追溯至2024年4月24日。推动全市汽车报废更新约1万辆。
(三)加力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落实《若干措施》《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有关政策,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万元;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平均每辆补贴8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推动更新老旧营运货车约450辆、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约650辆。
(四)加力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落实《若干措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运函〔2024〕390号)有关政策,对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给予补贴。对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并购买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平均补贴8万元;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的,每辆补贴4.2万元。推动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约230辆。
(五)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按照《若干措施》要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结合我市消费市场实际,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消费级机器人、3C服务器、投影仪、智能运动装备(含运动相机)、咖啡机等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其他产品为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手机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其他产品不超过2000元。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实行“即买即享”、财政事后分批结算等方式,鼓励参与企业、平台对消费者交售旧机进行折价并额外给予补贴。推动全市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约100万台。
(六)加力支持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结合我市装饰装修市场实际,对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和智能家居消费等给予补贴。支持在我市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合法住宅权利人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竣工交付的合同当事人,用于一般性装修消费品、装饰装修家具及材料、全屋智能化消费品等支出,推动全市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约3.5万户。对于采取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于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补贴,单个消费者累计补贴不超过2万元。获补贴的家装小散工程备案时间应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每户补贴不超过2万元,其他资助对象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万元,推动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约1.6万户。补贴申请时间追溯至2024年7月24日。
(七)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在深圳市内交售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20%对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0元。推动全市电动自行车更新约25万辆。
(八)加力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广东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24〕2号)基础上,按照《若干措施》要求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资金管理方面,《方案》要求,一是严格资金使用。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做好资金分配。市财政局要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对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专账管理,按照国家85:15比例安排地方配套资金要求,抓紧研究统筹做好配套资金安排和分配工作,把握力度节奏,依程序拨付资金,做好监控预警,加强监督核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责任部门要突出资金支付简便、快捷、顺畅,简化补贴审核流程,减少审核层级,缩短审核时间,用好审核信息化工具,强化部门间协同审核,加快把资金拨付给消费者和有关企业,让人民群众有良好的消费体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机制,把资金拨付效率和资金支出进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盯资金支出进度,梳理堵点难点,提出针对性措施。
三是灵活调配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强化资金使用调度,建立资金灵活调配机制。各责任部门先行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开展负责领域工作。对于使用效率高、成效突出、确需调增资金额度的领域,适当调增资金分配额度。实施过程中确需调减资金任务的,相关责任部门应提请市政府同意。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国家资金管理,避免重复补贴。市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负责领域工作督促指导,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对分配资金不及时、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压实参与平台、企业、商户等主体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各区各部门要严格管理国家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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