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市民反映,第一时间联合瓜沥镇安监办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在该区瓜沥镇金某家中发现了25箱(件)烟花爆竹,其中一些儿童玩具烟花已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
图为查获的烟花爆竹。
“这里是居住区,如果没有消防设施和相关安全措施是十分危险的,你知道吗?”在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当事人金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并将扣押的25箱(件)烟花爆竹转移至安全地点。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固定有关证据后,将依法移交线索至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金某进行处罚。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花爆竹,都属于违法行为。”萧山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牟利,在网络上进行线上销售烟花爆竹也是绝对不允许的,都将严厉打击。
(浙江工人日报记者邹伟锋通讯员盛振刚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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