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吕梦妮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营造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一起邻里间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在江岸区司法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的耐心调解下妥善化解。
刘某与93岁的夏某系江岸区某小区邻居,2023年12月13日,刘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至小区时与刚出楼栋的夏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夏某摔倒至左足多发骨折。随后刘某报警,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某全责,夏某无责。年逾90的夏某因伤住院23天。夏某家属因医药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与刘某多次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家属多次在小区业主群内发生争吵,交调委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调解。
邻里纠纷宜解不宜结,矛盾纠纷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起负面社会效果。为此交调委多番调查情况,高龄的夏某是退伍军人,因此次交通事故卧病在床,交调委主动上门,通过面对面交流沟通、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一方面释法明理,厘清责任、利弊,并向双方理清赔偿项目与金额,另一方面从促进邻里和谐、修复双方关系的角度,建议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缓解对立情绪、消除隔阂。经过近1个月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这起小区里的交通事故纠纷得以成功化解,交调委工作人员专程将赔偿款送到了老人手中。
江岸区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入探索多元解纷新模式,大力创新“枫桥式工作法”。一是强化“一站式”解纷融合调。在区矛调中心,融合医疗、物业、交通事故、联合专业等调解室,统筹民调组织和律师队伍“2个专业力量”,横向联动法、公、信访、卫健、房管、妇等“N部门”建立高效衔接、多元化解机制。二是“家门口”解纷贴身调。坚持“流动司法所就地调”“调委会上门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开展“周周行”解纷一体调。“司法所+专调委”每周在一个社区驻点开展“法治宣传周周行”活动,通过普调结合,宣传法律法规、收集民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让矛盾妥处在当下、化解在基层。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1-35528-0.html交通事故引发邻里纠纷,温情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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