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塞尔维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部关于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3号(关于进口塞尔维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责任编辑: 孙莹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2-6793-0.html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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