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有关承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协定税率。
据了解,经中国、塞尔维亚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4年7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这一协定的生效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中塞双边贸易投资合作潜力,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质升级。
责任编辑: 王倩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2-7810-0.html我国将对塞尔维亚实施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
声明: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
点击右上角QQ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