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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成绩第一名,却因体检不合格遭拒录!“几乎没有身体症状”的慢性病为何成了求职的“拦路虎”?
中工网2024-07-22 17:20
原标题:公考成绩第一名,却因体检不合格遭拒录!“几乎没有身体症状”的慢性病为何成了求职的“拦路虎”?
作者 | 第一财经YiMagazine 邓依云
导读:这些慢性病没让他们丧失工作的能力,却让他们丢了工作的机会。
2023年6月,医学生梁禄暖经过7年学习和2年规培,以笔试和面试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厦门市中医院的招聘考试。然而,在入职体检中,因被查出桥本甲状腺炎,梁禄暖被拒绝录用。
“我自己是学医的,我知道桥本甲状腺炎是怎么回事,它对我的工作和生活没有任何影响,我觉得因此拒录我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回忆起一年前被拒录的经历,梁禄暖依然觉得难以接受。
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的李智英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连续7年报考公务员的她终于在今年取得了笔试和面试第一名的成绩,但在完成体检一周后,她收到了体检不合格的通知。今年31岁的李智英已工作多年,目前在事业单位有稳定的工作,报考公务员只是想给自己多一个选择,但她仍觉得遗憾和不理解。“过去几年的工作经验已经证明了我具有正常的履职能力,为什么公务员招录就不能通过呢?”
体检,通常是求职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关卡,在多数候选人眼中只是一个例行环节。然而近年来,不断有考公的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而被拒录,拒录的原因往往是桥本甲状腺炎、糖尿病、高血压这样的慢性疾病,并且随着对候选人体检要求愈发严格,此类标准已经不仅限于公务员的招录过程中,部分事业单位、国企甚至民企也在参考公务员的体检录用标准。于是,像梁禄暖和李智英这样的求职者发现,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身体症状、从未给自己带来过影响的慢性病,如今却成了自己求职就业的拦路虎。
哪些疾病会被“拒之门外”?
梁禄暖和李智英被拒绝录用的依据都出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这两项规定由原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卫生部颁布于2005年,公务员招录中的体检项目和标准需按这两项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中列出了21条可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包括风湿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血液病、结核病、严重慢性胃肠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等疾病。梁禄暖所患有的桥本甲状腺炎并不在其中。
而《操作手册》针对这21条作出了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比如针对血液系统疾病,《操作手册》中列出了贫血、红细胞增多症、白细胞疾病、白血病等共8类常见疾病,并明确指出,在平原地区,血红蛋白含量成人男性<130g/L,女性低于<115g/L,即可诊断为贫血,除某些原因造成的缺铁性贫血外均属体检不合格。李智英对照《操作手册》发现,自己复查的血红蛋白指标为110g/L,低于合格标准。
针对《体检标准》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除条文解释和诊断要点,《操作手册》中还特别列出了“注意事项”——甲亢、甲状腺肿继发甲亢、桥本甲状腺炎、甲状腺癌和高功能性甲状腺腺瘤这5种甲状腺疾病均被视为体检不合格。也就是说,在《操作手册》中,更多的疾病被直接列出并被视为不合格,经《第一财经》YiMagazine不完全统计,有超过70种疾病会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
长期关注就业平等的律师李宛蓉早年更关注残障人士和艾滋病患者的求学和就业问题,而近两年她注意到,许多慢性病患者会因《体检标准》在求职中受阻。从社交媒体上的讨论来看,和梁禄暖一样的桥本甲状腺炎患者是受《体检标准》影响较大的群体之一,此外,糖尿病、高血压、贫血等疾病患者也常有在体检阶段被“拒之门外”的经历。
即将毕业的法学生陈梦洁去年无意间发现自己有甲状腺结节,血检结果显示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偏高,这是诊断桥本甲状腺炎的标准之一。尽管公务员并不是陈梦洁就业方向的首选,在得知会因此无法通过公务员招录时,陈梦洁依然感到愤怒和崩溃。“当发现自己的权利被剥夺的时候还是备受打击的,想不想考公和能不能考公是两回事。”陈梦洁对《第一财经》YiMagazine说。
此外,一些已经在相关规定中被解除就业限制的疾病患者,依然会在求职过程中受到隐性歧视,比如乙肝病毒携带者。
2010年,人社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操作手册》中也明确提出,所有关于肝炎的常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做乙肝项目检测。
然而携带乙肝病毒十多年的赵雨欣,却在今年应聘一家生物医药企业的研发岗位时,被要求在入职体检的常规项目之外筛查包含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在内的传染病4项,并最终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而被拒绝录用。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赵雨欣所应聘的岗位并不涉及血液接触,她认为自己没有传染的可能。根据原国家卫生部的要求,明确乙肝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开展检测的行业包括特警职位、民航人员,以及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赵雨欣所应聘的行业和岗位均不在其中。
疾病的门槛合理吗?
梁禄暖患有桥本甲状腺炎已有7年,作为一名医学生,她很清楚桥本甲状腺炎基本不会影响正常工作。除了每年例行复查,她甚至没有使用药物治疗。
桥本甲状腺炎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以首次发现该疾病的日本医生桥本策博士的名字命名,一般通过甲状腺功能、甲状腺抗体和B超来诊断。桥本甲状腺炎的患病率约为1%到2%,在女性人群中的患病率超过1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宋怀东教授团队发表在《自然通讯》的一篇研究论文指出,桥本甲状腺炎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且缺乏针对病因的治疗方法。
根据陈梦洁在多家医院的就诊经历,多数医生不会将桥本甲状腺炎视为严重疾病。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就诊时,医生告诉她这种疾病并不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它也不像甲亢和甲减有对症药物可缓解病情。
然而,医学上对桥本甲状腺炎的“轻描淡写”,与《体检标准》中对该疾病的严格限制让许多患者感到割裂与矛盾。
因担心明年不能报考公务员,每次复查时陈梦洁都会格外关注自己的TgAb指标——一项反映甲状腺功能的指标。在她的医生看来,只关注这一个指标并无意义。但陈梦洁知道,仅这一个指标不正常,她就无法报考公务员。“医生好像并不觉得这个病有多严重,他觉得你这么在意很没必要,但你还偏偏要管它。有时候医生的态度对我来说也是二次打击。”陈梦洁说。
同样“无药可治”的地中海贫血患者李智英认为,相关体检标准的限制过于严格。在临床上,成年女性血红蛋白的正常参考范围为110-150g/L,而《操作手册》认为低于116g/L即为不合格。“在医学意义上我都不一定会被诊断为贫血,为什么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就算不正常呢?”此外,地中海贫血是一种遗传性疾病,目前暂无药物和成熟的基因治疗方法,李智英所在的广东,以及广西和海南是地中海贫血的高发地区。广东省地贫防控项目基线调查2019年的数据显示,广东户籍人口中地贫基因携带率约16.8%。按照《体检标准》,这些人天生就与公务员的岗位无缘。
律师温海波告诉《第一财经》YiMagazine,《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是国家层面出台的具有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其出台的目的是为国家选拔综合条件优秀的高素质人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医学的进步,其中一些落后的矛盾点逐渐显露,部分规定与现实生活脱节。
在《操作手册》中,桥本甲状腺炎被定义为“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可同时伴有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关节炎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中还称“本病多见于中老年人,年轻人罕见”。然而近年来,桥本甲状腺炎的发病年龄逐渐年轻化。陈梦洁接触过的桥本甲状腺炎患者不少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其中八九成患者是因最终的入职体检才发现自己患有该疾病,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桥本甲状腺炎没有明显的身体症状。梁禄暖表示,临床经验中桥本甲状腺炎患者合并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疾病的情况也是极少数。
在李宛蓉看来,像《体检标准》这样明确限制部分疾病患者就业的规定并不合理,她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即使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用人单位根据个体的情况判断和决定,而从宏观层面设定一个通用标准将部分人直接排除在外,相当于剥夺了他们的就业权利。
法学专业的陈梦洁认为,体检标准设立的目的在于筛选影响正常履职能力的疾病,其出发点具有合理性,但部分条款有违其本身设立的意图,比如大多数桥本甲状腺炎患者的履职能力并不会因此受影响。此外,对疾病的认识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相应的标准也应该顺时而变。
事实上,《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曾在2010年和2016年有过两次较大的修订,放宽了部分标准,比如2010年修订时将《操作手册》里“一般认为血清ALT超过参考值上限1倍,说明肝细胞有炎症、坏死和肝脏损害”的1倍限值改为2倍;2016年修订时,将排除病理性改变后可视为合格的心率范围从“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改为“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不过,大多数修订仍是语言表述上的调整,比如将《体检标准》第七条中“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一句删除,将第三条“血液病”改为“血液系统疾病”等。并且总体而言,相关规定的修订进度较为缓慢,自2016年至今的8年里,《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没有新的修订。
公司的“担忧”
另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原本仅适用于公务员招录的《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事实上在更大范围内被参考,拒绝录用梁禄暖的厦门市中医院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几位采访对象的观察及社交媒体上网友发布的相关内容,除公务员招聘,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央企、国企和少数大型民企也会参照《体检标准》来筛选求职者。
理论上说,招聘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有权设置一定的筛选标准。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而言,HR希望录用的员工健康状况良好、避免潜在的风险也无可非议。一名国企HR对《第一财经》YiMagazine表示,公司招聘时会关注求职者是否有特别严重的疾病或传染给同事的可能,部分工作岗位可能需要员工值夜班或短期工作强度较大,而一些疾病患者不宜太劳累。
“有些严重的血液病和内脏病可能直接导致猝死,甲亢这种慢性病可能会让员工容易疲惫,无法集中精力工作,甚至出现工作失误。虽然这些只是有可能发生,但公司还是会尽量避免风险。”一名民营企业HR对《第一财经》YiMagazine说,他所在的公司在看求职者的体检报告时会重点关注血常规和尿常规指标,如有明显异常会要求复查并确认病史,在确保求职者的疾病或大型手术经历不会影响现有工作的情况下再行录用。
由于目前国家层面关于入职体检的规范文件仅有《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没有其他可参考的依据。温海波表示,用人单位自行制定一个全面、系统的体检标准成本较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希望招录流程公开透明、规范合理、有法可依,通常也只能直接参照《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来执行。
少数地方政府出台了针对当地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体检通用标准,这些标准多是在《体检标准》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的修改调整。如《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在血液病一条中增加了“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并删除了《体检标准》中对视力和听力的要求。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不同地区和用人单位对于体检结果的严格程度有所不同,求职因此成了一场碰运气的赌注。陈梦洁表示,甲状腺疾病通常是由医生先触诊再进一步诊断,如果在触诊时没有发现问题,患者便可“幸运”躲过一劫。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用人单位之所以用严格的体检门槛来筛选求职者,根本原因仍是就业市场供大于求——即使用人单位因体检不合格筛掉一个合格的候选人,仍有众多优秀的候选者等待补位。上述民企HR透露,他在招聘平台发布一个月薪5000元不到的招聘助理岗位后,两天就收获了四五十份简历。
司法的尴尬
在做好未来可能无法在厦门工作的心理准备后,去年7月,梁禄暖决定起诉厦门市中医院。
在一审中,梁禄暖认为厦门市中医院以《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为由拒绝录用她不合理,构成就业歧视。她提出《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的适用范围为公务员招录,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仅称应聘人员需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此外,她还提交了自己在大学就读和规培时获得的各类荣誉,以证明自己能够胜任工作,并不会因桥本甲状腺炎影响工作。
一审法院最终判定梁禄暖提出的用人单位构成就业歧视的理由不充分,驳回诉讼请求。梁禄暖不服判决继续提起上诉,而二审法院亦表示一审事实清楚,宣布维持原判。
在起诉前,梁禄暖和协助她的公益律师就预料到了败诉的结果——用人单位事先公布了招聘选拔标准,求职者报名参加招考就默认同意了招录流程和标准,从程序上说,用人单位的操作没有问题。温海波和李宛蓉也向《第一财经》YiMagazine表示,在过往的类似案件中,基本没有原告胜诉的案例,最好的结果也是以双方达成调解结案。
据李宛蓉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中均有就业平等和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从法律效力来看,上述法律均是《体检标准》的上位法。李宛蓉认为,《体检标准》的制定就与上位法有所冲突,它直接排除了部分疾病患者的平等就业权。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以此为依据起诉用人单位却很难胜诉。温海波指出,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属于“在舒适区内”,按照现有的规范文件和程序判定用人单位做法的合理性,对法院而言没有风险。反之,从法律的角度,法院也可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存在一定的风险。“目前只有当《体检标准》等条例规定有所改变,法官判案才有更合理的依据。”李宛蓉说。
近几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修改《体检标准》。李宛蓉也连续两年向国家卫健委、人社部、国务院办公厅等多个部门写信提出建议,但并未得到有效回应。
起诉前,梁禄暖和律师就已经预见了败诉的结果,之所以坚持采用司法手段,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让更多人注意到《体检标准》存在的问题。“如果不打官司,可能许多人都默许类似的事情鲜少发生,也不会认为《体检标准》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梁禄暖说。
无奈地应对
像梁禄暖一样有勇气和决心采取司法手段的人是少数,大多在求职中因疾病而被拒绝录用的人往往自认倒霉,转而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被拒录后,赵雨欣虽然感到难过,但并不想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后来她也顺利通过了另一家医药企业的招聘——这家公司没有要求在体检中检查乙肝。
温海波表示,求职者首先需要有基本的法律观念,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同时还要考虑清楚维权的成本,以及可能影响未来就业的风险。曾有求职者表示,这次被拒录不代表下次就没有机会,然而一旦起诉,就等于将病情昭告天下。
事实上,不只是桥本甲状腺炎、地中海贫血等不可逆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也属于体检不合格的范畴。只不过,相较前者,血压、血糖等指标相对可控,一些求职者会在体检前采取一定的措施以稳定指标,从而顺利通过体检。但桥本甲状腺炎、地中海贫血等疾病基本无法在短时间内控制指标。有人告诉李智英可以通过代检或输血的方式应对体检,但她并不想铤而走险,用不合法的手段舞弊。
经历了近两年就业市场的低迷,陈梦洁又萌生了报考公务员的打算。和那些在体检时才发现患有相关疾病的人相比,陈梦洁觉得自己在报考前就发现自己患有桥本甲状腺炎或许也是一种幸运。虽然桥本甲状腺炎目前没有明确对症的药物,陈梦洁仍在努力寻找各种途径,通过适当忌口等功能医学的方法调理病情,希望抗体指标能在明年6月毕业前恢复正常。她用一个Excel表格记录了自己的指标变化,每三个月去医院复查一次,医生觉得她的复查频率太高,但她“有一种时间紧迫的感觉”。如果经过调理指标仍然异常,陈梦洁可能还是会放弃报考公务员,她没有勇气面对在体检时被拒录的结果。
当然,他们最希望看到的,仍是《体检标准》能尽快修订。“今年我23岁,不知道在12年之内,在达到报考公务员的年龄限制35岁之前,我能不能看到改变。”陈梦洁说。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李智英、陈梦洁、赵雨欣为化名)
来源:第一财经微信公众号
公考成绩第一名,却因体检不合格遭拒录!“几乎没有身体症状”的慢性病为何成了求职的“拦路虎”?
中工网2024-07-22 17:20
原标题:公考成绩第一名,却因体检不合格遭拒录!“几乎没有身体症状”的慢性病为何成了求职的“拦路虎”?
作者 | 第一财经YiMagazine 邓依云
导读:这些慢性病没让他们丧失工作的能力,却让他们丢了工作的机会。
2023年6月,医学生梁禄暖经过7年学习和2年规培,以笔试和面试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厦门市中医院的招聘考试。然而,在入职体检中,因被查出桥本甲状腺炎,梁禄暖被拒绝录用。
“我自己是学医的,我知道桥本甲状腺炎是怎么回事,它对我的工作和生活没有任何影响,我觉得因此拒录我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回忆起一年前被拒录的经历,梁禄暖依然觉得难以接受。
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的李智英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连续7年报考公务员的她终于在今年取得了笔试和面试第一名的成绩,但在完成体检一周后,她收到了体检不合格的通知。今年31岁的李智英已工作多年,目前在事业单位有稳定的工作,报考公务员只是想给自己多一个选择,但她仍觉得遗憾和不理解。“过去几年的工作经验已经证明了我具有正常的履职能力,为什么公务员招录就不能通过呢?”
体检,通常是求职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关卡,在多数候选人眼中只是一个例行环节。然而近年来,不断有考公的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而被拒录,拒录的原因往往是桥本甲状腺炎、糖尿病、高血压这样的慢性疾病,并且随着对候选人体检要求愈发严格,此类标准已经不仅限于公务员的招录过程中,部分事业单位、国企甚至民企也在参考公务员的体检录用标准。于是,像梁禄暖和李智英这样的求职者发现,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身体症状、从未给自己带来过影响的慢性病,如今却成了自己求职就业的拦路虎。
哪些疾病会被“拒之门外”?
梁禄暖和李智英被拒绝录用的依据都出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这两项规定由原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卫生部颁布于2005年,公务员招录中的体检项目和标准需按这两项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中列出了21条可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包括风湿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血液病、结核病、严重慢性胃肠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等疾病。梁禄暖所患有的桥本甲状腺炎并不在其中。
而《操作手册》针对这21条作出了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比如针对血液系统疾病,《操作手册》中列出了贫血、红细胞增多症、白细胞疾病、白血病等共8类常见疾病,并明确指出,在平原地区,血红蛋白含量成人男性<130g/L,女性低于<115g/L,即可诊断为贫血,除某些原因造成的缺铁性贫血外均属体检不合格。李智英对照《操作手册》发现,自己复查的血红蛋白指标为110g/L,低于合格标准。
针对《体检标准》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除条文解释和诊断要点,《操作手册》中还特别列出了“注意事项”——甲亢、甲状腺肿继发甲亢、桥本甲状腺炎、甲状腺癌和高功能性甲状腺腺瘤这5种甲状腺疾病均被视为体检不合格。也就是说,在《操作手册》中,更多的疾病被直接列出并被视为不合格,经《第一财经》YiMagazine不完全统计,有超过70种疾病会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
长期关注就业平等的律师李宛蓉早年更关注残障人士和艾滋病患者的求学和就业问题,而近两年她注意到,许多慢性病患者会因《体检标准》在求职中受阻。从社交媒体上的讨论来看,和梁禄暖一样的桥本甲状腺炎患者是受《体检标准》影响较大的群体之一,此外,糖尿病、高血压、贫血等疾病患者也常有在体检阶段被“拒之门外”的经历。
即将毕业的法学生陈梦洁去年无意间发现自己有甲状腺结节,血检结果显示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偏高,这是诊断桥本甲状腺炎的标准之一。尽管公务员并不是陈梦洁就业方向的首选,在得知会因此无法通过公务员招录时,陈梦洁依然感到愤怒和崩溃。“当发现自己的权利被剥夺的时候还是备受打击的,想不想考公和能不能考公是两回事。”陈梦洁对《第一财经》YiMagazine说。
此外,一些已经在相关规定中被解除就业限制的疾病患者,依然会在求职过程中受到隐性歧视,比如乙肝病毒携带者。
2010年,人社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操作手册》中也明确提出,所有关于肝炎的常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做乙肝项目检测。
然而携带乙肝病毒十多年的赵雨欣,却在今年应聘一家生物医药企业的研发岗位时,被要求在入职体检的常规项目之外筛查包含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在内的传染病4项,并最终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而被拒绝录用。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赵雨欣所应聘的岗位并不涉及血液接触,她认为自己没有传染的可能。根据原国家卫生部的要求,明确乙肝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开展检测的行业包括特警职位、民航人员,以及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赵雨欣所应聘的行业和岗位均不在其中。
疾病的门槛合理吗?
梁禄暖患有桥本甲状腺炎已有7年,作为一名医学生,她很清楚桥本甲状腺炎基本不会影响正常工作。除了每年例行复查,她甚至没有使用药物治疗。
桥本甲状腺炎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以首次发现该疾病的日本医生桥本策博士的名字命名,一般通过甲状腺功能、甲状腺抗体和B超来诊断。桥本甲状腺炎的患病率约为1%到2%,在女性人群中的患病率超过1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宋怀东教授团队发表在《自然通讯》的一篇研究论文指出,桥本甲状腺炎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且缺乏针对病因的治疗方法。
根据陈梦洁在多家医院的就诊经历,多数医生不会将桥本甲状腺炎视为严重疾病。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就诊时,医生告诉她这种疾病并不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它也不像甲亢和甲减有对症药物可缓解病情。
然而,医学上对桥本甲状腺炎的“轻描淡写”,与《体检标准》中对该疾病的严格限制让许多患者感到割裂与矛盾。
因担心明年不能报考公务员,每次复查时陈梦洁都会格外关注自己的TgAb指标——一项反映甲状腺功能的指标。在她的医生看来,只关注这一个指标并无意义。但陈梦洁知道,仅这一个指标不正常,她就无法报考公务员。“医生好像并不觉得这个病有多严重,他觉得你这么在意很没必要,但你还偏偏要管它。有时候医生的态度对我来说也是二次打击。”陈梦洁说。
同样“无药可治”的地中海贫血患者李智英认为,相关体检标准的限制过于严格。在临床上,成年女性血红蛋白的正常参考范围为110-150g/L,而《操作手册》认为低于116g/L即为不合格。“在医学意义上我都不一定会被诊断为贫血,为什么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就算不正常呢?”此外,地中海贫血是一种遗传性疾病,目前暂无药物和成熟的基因治疗方法,李智英所在的广东,以及广西和海南是地中海贫血的高发地区。广东省地贫防控项目基线调查2019年的数据显示,广东户籍人口中地贫基因携带率约16.8%。按照《体检标准》,这些人天生就与公务员的岗位无缘。
律师温海波告诉《第一财经》YiMagazine,《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是国家层面出台的具有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其出台的目的是为国家选拔综合条件优秀的高素质人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医学的进步,其中一些落后的矛盾点逐渐显露,部分规定与现实生活脱节。
在《操作手册》中,桥本甲状腺炎被定义为“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可同时伴有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关节炎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中还称“本病多见于中老年人,年轻人罕见”。然而近年来,桥本甲状腺炎的发病年龄逐渐年轻化。陈梦洁接触过的桥本甲状腺炎患者不少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其中八九成患者是因最终的入职体检才发现自己患有该疾病,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桥本甲状腺炎没有明显的身体症状。梁禄暖表示,临床经验中桥本甲状腺炎患者合并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疾病的情况也是极少数。
在李宛蓉看来,像《体检标准》这样明确限制部分疾病患者就业的规定并不合理,她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即使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用人单位根据个体的情况判断和决定,而从宏观层面设定一个通用标准将部分人直接排除在外,相当于剥夺了他们的就业权利。
法学专业的陈梦洁认为,体检标准设立的目的在于筛选影响正常履职能力的疾病,其出发点具有合理性,但部分条款有违其本身设立的意图,比如大多数桥本甲状腺炎患者的履职能力并不会因此受影响。此外,对疾病的认识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相应的标准也应该顺时而变。
事实上,《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曾在2010年和2016年有过两次较大的修订,放宽了部分标准,比如2010年修订时将《操作手册》里“一般认为血清ALT超过参考值上限1倍,说明肝细胞有炎症、坏死和肝脏损害”的1倍限值改为2倍;2016年修订时,将排除病理性改变后可视为合格的心率范围从“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改为“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不过,大多数修订仍是语言表述上的调整,比如将《体检标准》第七条中“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一句删除,将第三条“血液病”改为“血液系统疾病”等。并且总体而言,相关规定的修订进度较为缓慢,自2016年至今的8年里,《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没有新的修订。
公司的“担忧”
另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原本仅适用于公务员招录的《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事实上在更大范围内被参考,拒绝录用梁禄暖的厦门市中医院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几位采访对象的观察及社交媒体上网友发布的相关内容,除公务员招聘,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央企、国企和少数大型民企也会参照《体检标准》来筛选求职者。
理论上说,招聘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有权设置一定的筛选标准。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而言,HR希望录用的员工健康状况良好、避免潜在的风险也无可非议。一名国企HR对《第一财经》YiMagazine表示,公司招聘时会关注求职者是否有特别严重的疾病或传染给同事的可能,部分工作岗位可能需要员工值夜班或短期工作强度较大,而一些疾病患者不宜太劳累。
“有些严重的血液病和内脏病可能直接导致猝死,甲亢这种慢性病可能会让员工容易疲惫,无法集中精力工作,甚至出现工作失误。虽然这些只是有可能发生,但公司还是会尽量避免风险。”一名民营企业HR对《第一财经》YiMagazine说,他所在的公司在看求职者的体检报告时会重点关注血常规和尿常规指标,如有明显异常会要求复查并确认病史,在确保求职者的疾病或大型手术经历不会影响现有工作的情况下再行录用。
由于目前国家层面关于入职体检的规范文件仅有《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没有其他可参考的依据。温海波表示,用人单位自行制定一个全面、系统的体检标准成本较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希望招录流程公开透明、规范合理、有法可依,通常也只能直接参照《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来执行。
少数地方政府出台了针对当地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体检通用标准,这些标准多是在《体检标准》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的修改调整。如《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在血液病一条中增加了“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并删除了《体检标准》中对视力和听力的要求。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不同地区和用人单位对于体检结果的严格程度有所不同,求职因此成了一场碰运气的赌注。陈梦洁表示,甲状腺疾病通常是由医生先触诊再进一步诊断,如果在触诊时没有发现问题,患者便可“幸运”躲过一劫。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用人单位之所以用严格的体检门槛来筛选求职者,根本原因仍是就业市场供大于求——即使用人单位因体检不合格筛掉一个合格的候选人,仍有众多优秀的候选者等待补位。上述民企HR透露,他在招聘平台发布一个月薪5000元不到的招聘助理岗位后,两天就收获了四五十份简历。
司法的尴尬
在做好未来可能无法在厦门工作的心理准备后,去年7月,梁禄暖决定起诉厦门市中医院。
在一审中,梁禄暖认为厦门市中医院以《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为由拒绝录用她不合理,构成就业歧视。她提出《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的适用范围为公务员招录,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仅称应聘人员需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此外,她还提交了自己在大学就读和规培时获得的各类荣誉,以证明自己能够胜任工作,并不会因桥本甲状腺炎影响工作。
一审法院最终判定梁禄暖提出的用人单位构成就业歧视的理由不充分,驳回诉讼请求。梁禄暖不服判决继续提起上诉,而二审法院亦表示一审事实清楚,宣布维持原判。
在起诉前,梁禄暖和协助她的公益律师就预料到了败诉的结果——用人单位事先公布了招聘选拔标准,求职者报名参加招考就默认同意了招录流程和标准,从程序上说,用人单位的操作没有问题。温海波和李宛蓉也向《第一财经》YiMagazine表示,在过往的类似案件中,基本没有原告胜诉的案例,最好的结果也是以双方达成调解结案。
据李宛蓉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中均有就业平等和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从法律效力来看,上述法律均是《体检标准》的上位法。李宛蓉认为,《体检标准》的制定就与上位法有所冲突,它直接排除了部分疾病患者的平等就业权。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以此为依据起诉用人单位却很难胜诉。温海波指出,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属于“在舒适区内”,按照现有的规范文件和程序判定用人单位做法的合理性,对法院而言没有风险。反之,从法律的角度,法院也可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存在一定的风险。“目前只有当《体检标准》等条例规定有所改变,法官判案才有更合理的依据。”李宛蓉说。
近几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修改《体检标准》。李宛蓉也连续两年向国家卫健委、人社部、国务院办公厅等多个部门写信提出建议,但并未得到有效回应。
起诉前,梁禄暖和律师就已经预见了败诉的结果,之所以坚持采用司法手段,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让更多人注意到《体检标准》存在的问题。“如果不打官司,可能许多人都默许类似的事情鲜少发生,也不会认为《体检标准》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梁禄暖说。
无奈地应对
像梁禄暖一样有勇气和决心采取司法手段的人是少数,大多在求职中因疾病而被拒绝录用的人往往自认倒霉,转而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被拒录后,赵雨欣虽然感到难过,但并不想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后来她也顺利通过了另一家医药企业的招聘——这家公司没有要求在体检中检查乙肝。
温海波表示,求职者首先需要有基本的法律观念,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同时还要考虑清楚维权的成本,以及可能影响未来就业的风险。曾有求职者表示,这次被拒录不代表下次就没有机会,然而一旦起诉,就等于将病情昭告天下。
事实上,不只是桥本甲状腺炎、地中海贫血等不可逆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也属于体检不合格的范畴。只不过,相较前者,血压、血糖等指标相对可控,一些求职者会在体检前采取一定的措施以稳定指标,从而顺利通过体检。但桥本甲状腺炎、地中海贫血等疾病基本无法在短时间内控制指标。有人告诉李智英可以通过代检或输血的方式应对体检,但她并不想铤而走险,用不合法的手段舞弊。
经历了近两年就业市场的低迷,陈梦洁又萌生了报考公务员的打算。和那些在体检时才发现患有相关疾病的人相比,陈梦洁觉得自己在报考前就发现自己患有桥本甲状腺炎或许也是一种幸运。虽然桥本甲状腺炎目前没有明确对症的药物,陈梦洁仍在努力寻找各种途径,通过适当忌口等功能医学的方法调理病情,希望抗体指标能在明年6月毕业前恢复正常。她用一个Excel表格记录了自己的指标变化,每三个月去医院复查一次,医生觉得她的复查频率太高,但她“有一种时间紧迫的感觉”。如果经过调理指标仍然异常,陈梦洁可能还是会放弃报考公务员,她没有勇气面对在体检时被拒录的结果。
当然,他们最希望看到的,仍是《体检标准》能尽快修订。“今年我23岁,不知道在12年之内,在达到报考公务员的年龄限制35岁之前,我能不能看到改变。”陈梦洁说。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李智英、陈梦洁、赵雨欣为化名)
来源:第一财经微信公众号
公考成绩第一名,却因体检不合格遭拒录!“几乎没有身体症状”的慢性病为何成了求职的“拦路虎”?
中工网2024-07-22 17:20
原标题:公考成绩第一名,却因体检不合格遭拒录!“几乎没有身体症状”的慢性病为何成了求职的“拦路虎”?
作者 | 第一财经YiMagazine 邓依云
导读:这些慢性病没让他们丧失工作的能力,却让他们丢了工作的机会。
2023年6月,医学生梁禄暖经过7年学习和2年规培,以笔试和面试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厦门市中医院的招聘考试。然而,在入职体检中,因被查出桥本甲状腺炎,梁禄暖被拒绝录用。
“我自己是学医的,我知道桥本甲状腺炎是怎么回事,它对我的工作和生活没有任何影响,我觉得因此拒录我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回忆起一年前被拒录的经历,梁禄暖依然觉得难以接受。
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的李智英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连续7年报考公务员的她终于在今年取得了笔试和面试第一名的成绩,但在完成体检一周后,她收到了体检不合格的通知。今年31岁的李智英已工作多年,目前在事业单位有稳定的工作,报考公务员只是想给自己多一个选择,但她仍觉得遗憾和不理解。“过去几年的工作经验已经证明了我具有正常的履职能力,为什么公务员招录就不能通过呢?”
体检,通常是求职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关卡,在多数候选人眼中只是一个例行环节。然而近年来,不断有考公的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而被拒录,拒录的原因往往是桥本甲状腺炎、糖尿病、高血压这样的慢性疾病,并且随着对候选人体检要求愈发严格,此类标准已经不仅限于公务员的招录过程中,部分事业单位、国企甚至民企也在参考公务员的体检录用标准。于是,像梁禄暖和李智英这样的求职者发现,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身体症状、从未给自己带来过影响的慢性病,如今却成了自己求职就业的拦路虎。
哪些疾病会被“拒之门外”?
梁禄暖和李智英被拒绝录用的依据都出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这两项规定由原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卫生部颁布于2005年,公务员招录中的体检项目和标准需按这两项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中列出了21条可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包括风湿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血液病、结核病、严重慢性胃肠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等疾病。梁禄暖所患有的桥本甲状腺炎并不在其中。
而《操作手册》针对这21条作出了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比如针对血液系统疾病,《操作手册》中列出了贫血、红细胞增多症、白细胞疾病、白血病等共8类常见疾病,并明确指出,在平原地区,血红蛋白含量成人男性<130g/L,女性低于<115g/L,即可诊断为贫血,除某些原因造成的缺铁性贫血外均属体检不合格。李智英对照《操作手册》发现,自己复查的血红蛋白指标为110g/L,低于合格标准。
针对《体检标准》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除条文解释和诊断要点,《操作手册》中还特别列出了“注意事项”——甲亢、甲状腺肿继发甲亢、桥本甲状腺炎、甲状腺癌和高功能性甲状腺腺瘤这5种甲状腺疾病均被视为体检不合格。也就是说,在《操作手册》中,更多的疾病被直接列出并被视为不合格,经《第一财经》YiMagazine不完全统计,有超过70种疾病会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
长期关注就业平等的律师李宛蓉早年更关注残障人士和艾滋病患者的求学和就业问题,而近两年她注意到,许多慢性病患者会因《体检标准》在求职中受阻。从社交媒体上的讨论来看,和梁禄暖一样的桥本甲状腺炎患者是受《体检标准》影响较大的群体之一,此外,糖尿病、高血压、贫血等疾病患者也常有在体检阶段被“拒之门外”的经历。
即将毕业的法学生陈梦洁去年无意间发现自己有甲状腺结节,血检结果显示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偏高,这是诊断桥本甲状腺炎的标准之一。尽管公务员并不是陈梦洁就业方向的首选,在得知会因此无法通过公务员招录时,陈梦洁依然感到愤怒和崩溃。“当发现自己的权利被剥夺的时候还是备受打击的,想不想考公和能不能考公是两回事。”陈梦洁对《第一财经》YiMagazine说。
此外,一些已经在相关规定中被解除就业限制的疾病患者,依然会在求职过程中受到隐性歧视,比如乙肝病毒携带者。
2010年,人社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操作手册》中也明确提出,所有关于肝炎的常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做乙肝项目检测。
然而携带乙肝病毒十多年的赵雨欣,却在今年应聘一家生物医药企业的研发岗位时,被要求在入职体检的常规项目之外筛查包含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在内的传染病4项,并最终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而被拒绝录用。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赵雨欣所应聘的岗位并不涉及血液接触,她认为自己没有传染的可能。根据原国家卫生部的要求,明确乙肝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开展检测的行业包括特警职位、民航人员,以及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赵雨欣所应聘的行业和岗位均不在其中。
疾病的门槛合理吗?
梁禄暖患有桥本甲状腺炎已有7年,作为一名医学生,她很清楚桥本甲状腺炎基本不会影响正常工作。除了每年例行复查,她甚至没有使用药物治疗。
桥本甲状腺炎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以首次发现该疾病的日本医生桥本策博士的名字命名,一般通过甲状腺功能、甲状腺抗体和B超来诊断。桥本甲状腺炎的患病率约为1%到2%,在女性人群中的患病率超过1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宋怀东教授团队发表在《自然通讯》的一篇研究论文指出,桥本甲状腺炎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且缺乏针对病因的治疗方法。
根据陈梦洁在多家医院的就诊经历,多数医生不会将桥本甲状腺炎视为严重疾病。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就诊时,医生告诉她这种疾病并不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它也不像甲亢和甲减有对症药物可缓解病情。
然而,医学上对桥本甲状腺炎的“轻描淡写”,与《体检标准》中对该疾病的严格限制让许多患者感到割裂与矛盾。
因担心明年不能报考公务员,每次复查时陈梦洁都会格外关注自己的TgAb指标——一项反映甲状腺功能的指标。在她的医生看来,只关注这一个指标并无意义。但陈梦洁知道,仅这一个指标不正常,她就无法报考公务员。“医生好像并不觉得这个病有多严重,他觉得你这么在意很没必要,但你还偏偏要管它。有时候医生的态度对我来说也是二次打击。”陈梦洁说。
同样“无药可治”的地中海贫血患者李智英认为,相关体检标准的限制过于严格。在临床上,成年女性血红蛋白的正常参考范围为110-150g/L,而《操作手册》认为低于116g/L即为不合格。“在医学意义上我都不一定会被诊断为贫血,为什么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就算不正常呢?”此外,地中海贫血是一种遗传性疾病,目前暂无药物和成熟的基因治疗方法,李智英所在的广东,以及广西和海南是地中海贫血的高发地区。广东省地贫防控项目基线调查2019年的数据显示,广东户籍人口中地贫基因携带率约16.8%。按照《体检标准》,这些人天生就与公务员的岗位无缘。
律师温海波告诉《第一财经》YiMagazine,《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是国家层面出台的具有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其出台的目的是为国家选拔综合条件优秀的高素质人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医学的进步,其中一些落后的矛盾点逐渐显露,部分规定与现实生活脱节。
在《操作手册》中,桥本甲状腺炎被定义为“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可同时伴有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关节炎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中还称“本病多见于中老年人,年轻人罕见”。然而近年来,桥本甲状腺炎的发病年龄逐渐年轻化。陈梦洁接触过的桥本甲状腺炎患者不少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其中八九成患者是因最终的入职体检才发现自己患有该疾病,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桥本甲状腺炎没有明显的身体症状。梁禄暖表示,临床经验中桥本甲状腺炎患者合并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疾病的情况也是极少数。
在李宛蓉看来,像《体检标准》这样明确限制部分疾病患者就业的规定并不合理,她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即使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用人单位根据个体的情况判断和决定,而从宏观层面设定一个通用标准将部分人直接排除在外,相当于剥夺了他们的就业权利。
法学专业的陈梦洁认为,体检标准设立的目的在于筛选影响正常履职能力的疾病,其出发点具有合理性,但部分条款有违其本身设立的意图,比如大多数桥本甲状腺炎患者的履职能力并不会因此受影响。此外,对疾病的认识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相应的标准也应该顺时而变。
事实上,《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曾在2010年和2016年有过两次较大的修订,放宽了部分标准,比如2010年修订时将《操作手册》里“一般认为血清ALT超过参考值上限1倍,说明肝细胞有炎症、坏死和肝脏损害”的1倍限值改为2倍;2016年修订时,将排除病理性改变后可视为合格的心率范围从“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改为“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不过,大多数修订仍是语言表述上的调整,比如将《体检标准》第七条中“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一句删除,将第三条“血液病”改为“血液系统疾病”等。并且总体而言,相关规定的修订进度较为缓慢,自2016年至今的8年里,《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没有新的修订。
公司的“担忧”
另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原本仅适用于公务员招录的《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事实上在更大范围内被参考,拒绝录用梁禄暖的厦门市中医院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几位采访对象的观察及社交媒体上网友发布的相关内容,除公务员招聘,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央企、国企和少数大型民企也会参照《体检标准》来筛选求职者。
理论上说,招聘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有权设置一定的筛选标准。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而言,HR希望录用的员工健康状况良好、避免潜在的风险也无可非议。一名国企HR对《第一财经》YiMagazine表示,公司招聘时会关注求职者是否有特别严重的疾病或传染给同事的可能,部分工作岗位可能需要员工值夜班或短期工作强度较大,而一些疾病患者不宜太劳累。
“有些严重的血液病和内脏病可能直接导致猝死,甲亢这种慢性病可能会让员工容易疲惫,无法集中精力工作,甚至出现工作失误。虽然这些只是有可能发生,但公司还是会尽量避免风险。”一名民营企业HR对《第一财经》YiMagazine说,他所在的公司在看求职者的体检报告时会重点关注血常规和尿常规指标,如有明显异常会要求复查并确认病史,在确保求职者的疾病或大型手术经历不会影响现有工作的情况下再行录用。
由于目前国家层面关于入职体检的规范文件仅有《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没有其他可参考的依据。温海波表示,用人单位自行制定一个全面、系统的体检标准成本较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希望招录流程公开透明、规范合理、有法可依,通常也只能直接参照《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来执行。
少数地方政府出台了针对当地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体检通用标准,这些标准多是在《体检标准》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的修改调整。如《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在血液病一条中增加了“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并删除了《体检标准》中对视力和听力的要求。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不同地区和用人单位对于体检结果的严格程度有所不同,求职因此成了一场碰运气的赌注。陈梦洁表示,甲状腺疾病通常是由医生先触诊再进一步诊断,如果在触诊时没有发现问题,患者便可“幸运”躲过一劫。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用人单位之所以用严格的体检门槛来筛选求职者,根本原因仍是就业市场供大于求——即使用人单位因体检不合格筛掉一个合格的候选人,仍有众多优秀的候选者等待补位。上述民企HR透露,他在招聘平台发布一个月薪5000元不到的招聘助理岗位后,两天就收获了四五十份简历。
司法的尴尬
在做好未来可能无法在厦门工作的心理准备后,去年7月,梁禄暖决定起诉厦门市中医院。
在一审中,梁禄暖认为厦门市中医院以《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为由拒绝录用她不合理,构成就业歧视。她提出《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的适用范围为公务员招录,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仅称应聘人员需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此外,她还提交了自己在大学就读和规培时获得的各类荣誉,以证明自己能够胜任工作,并不会因桥本甲状腺炎影响工作。
一审法院最终判定梁禄暖提出的用人单位构成就业歧视的理由不充分,驳回诉讼请求。梁禄暖不服判决继续提起上诉,而二审法院亦表示一审事实清楚,宣布维持原判。
在起诉前,梁禄暖和协助她的公益律师就预料到了败诉的结果——用人单位事先公布了招聘选拔标准,求职者报名参加招考就默认同意了招录流程和标准,从程序上说,用人单位的操作没有问题。温海波和李宛蓉也向《第一财经》YiMagazine表示,在过往的类似案件中,基本没有原告胜诉的案例,最好的结果也是以双方达成调解结案。
据李宛蓉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中均有就业平等和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从法律效力来看,上述法律均是《体检标准》的上位法。李宛蓉认为,《体检标准》的制定就与上位法有所冲突,它直接排除了部分疾病患者的平等就业权。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以此为依据起诉用人单位却很难胜诉。温海波指出,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属于“在舒适区内”,按照现有的规范文件和程序判定用人单位做法的合理性,对法院而言没有风险。反之,从法律的角度,法院也可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存在一定的风险。“目前只有当《体检标准》等条例规定有所改变,法官判案才有更合理的依据。”李宛蓉说。
近几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修改《体检标准》。李宛蓉也连续两年向国家卫健委、人社部、国务院办公厅等多个部门写信提出建议,但并未得到有效回应。
起诉前,梁禄暖和律师就已经预见了败诉的结果,之所以坚持采用司法手段,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让更多人注意到《体检标准》存在的问题。“如果不打官司,可能许多人都默许类似的事情鲜少发生,也不会认为《体检标准》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梁禄暖说。
无奈地应对
像梁禄暖一样有勇气和决心采取司法手段的人是少数,大多在求职中因疾病而被拒绝录用的人往往自认倒霉,转而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被拒录后,赵雨欣虽然感到难过,但并不想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后来她也顺利通过了另一家医药企业的招聘——这家公司没有要求在体检中检查乙肝。
温海波表示,求职者首先需要有基本的法律观念,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同时还要考虑清楚维权的成本,以及可能影响未来就业的风险。曾有求职者表示,这次被拒录不代表下次就没有机会,然而一旦起诉,就等于将病情昭告天下。
事实上,不只是桥本甲状腺炎、地中海贫血等不可逆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也属于体检不合格的范畴。只不过,相较前者,血压、血糖等指标相对可控,一些求职者会在体检前采取一定的措施以稳定指标,从而顺利通过体检。但桥本甲状腺炎、地中海贫血等疾病基本无法在短时间内控制指标。有人告诉李智英可以通过代检或输血的方式应对体检,但她并不想铤而走险,用不合法的手段舞弊。
经历了近两年就业市场的低迷,陈梦洁又萌生了报考公务员的打算。和那些在体检时才发现患有相关疾病的人相比,陈梦洁觉得自己在报考前就发现自己患有桥本甲状腺炎或许也是一种幸运。虽然桥本甲状腺炎目前没有明确对症的药物,陈梦洁仍在努力寻找各种途径,通过适当忌口等功能医学的方法调理病情,希望抗体指标能在明年6月毕业前恢复正常。她用一个Excel表格记录了自己的指标变化,每三个月去医院复查一次,医生觉得她的复查频率太高,但她“有一种时间紧迫的感觉”。如果经过调理指标仍然异常,陈梦洁可能还是会放弃报考公务员,她没有勇气面对在体检时被拒录的结果。
当然,他们最希望看到的,仍是《体检标准》能尽快修订。“今年我23岁,不知道在12年之内,在达到报考公务员的年龄限制35岁之前,我能不能看到改变。”陈梦洁说。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李智英、陈梦洁、赵雨欣为化名)
来源:第一财经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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