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五部门发文提出,县级行政区域已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不得在医联体等各类建设过程中,变相地取消、合并县级中医医院。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13日消息,国家中医药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30年,除人口小县外,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服务管理更加精细化,引领县域中医药发展的龙头地位更加突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救治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具体目标是,到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力争实现五个“100%”:
一是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标率达到100%。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部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二是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标准化率力争基本达到100%。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力争基本达到《中医医院建设标准》,门诊、病房、功能用房、配套用房满足医院运行需求。
三是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标率达到100%。县级中医医院医师结构更加合理,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
四是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达标率力争达到100%。已建有县级中医医院的地方,县级中医医院定位更加明确,功能更加完善,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水平。
五是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率力争达到100%。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3级以上,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4级以上。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县级行政区域已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不得在医联体等各类建设过程中,变相地取消、合并县级中医医院,不得委托企业或其他营利性机构管理经营。除人口小县外,尚未设置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的,优先设置县级中医医院。到2025年,80%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水平,500所左右县级中医医院力争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
《意见》还提出,健全县级中医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以及影像科、检验科等科室设置,完善床位和医护人员配置。加强中药配备,强化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应用。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建立胸痛、卒中、创伤等急诊急救中心。到2025年,力争全国县级中医医院均规范设置急诊科,并纳入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体系。三级县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占比力争不低于4%,二级县级中医医院重症监护床位占比力争不低于2%。(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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