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5日电 广州市商务局网站5日发布《广州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电商企业“个转企、小升规”。
《若干措施》提出了20方面具体举措。
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方面,《若干措施》指出,推动电商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的企业,根据广州市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政策给予支持。对纳入该市的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突破3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且突破每档前连续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6%、4%、3%、2%的电商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0万元、25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培育一批电子商务标杆企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电商企业在新技术应用、经营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消费等方面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和省级示范创建评选活动。每两年通过综合评价方式,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鸿鹄”企业,对首次进入名单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电商企业技术创新方面,《若干措施》提到,鼓励电商企业积极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数字孪生、超高清视频、无人机、机器人等创新技术,提升数字消费体验。支持电商企业针对选品、营销等环节开发软件服务系统,借助电商的数字化升级,推动商贸主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等方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打造“直播电商之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各类主体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加强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前沿技术手段,集聚优质直播平台、MCN机构、直播营销团队,引进具有集中销售和结算职能的法人机构,培育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形成行业集群效应,全力打造“直播电商之都”。鼓励各区出台支持直播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打造直播电商政策矩阵。
建设“跨境电商之城”方面,《若干措施》提到,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带动特色产业带“品牌出海”,鼓励引导企业扩大海外仓布局,巩固北美、欧洲等传统市场,加快在东盟、南亚、非洲、南美等新型市场设立跨境电商海外仓。
构建金融保障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指出,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强化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大融资对接与支持力度。鼓励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深化产融信息对接,在电子商务领域探索供应链融资业务新场景。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类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电商产业发展。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对符合要求的支持其认定为该市总部企业,享受人才户籍等政策和服务。鼓励电商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鼓励区域大型制造企业、生产商、经销商建立B2B采购和销售平台,鼓励大型企业整合行业资源,提高行业整体采购销售数字化、网络化、集约化水平。鼓励电商企业在传统电商模式的基础上迭代升级,在平台电商、垂直电商、社交电商、社区团购、内容电商、生鲜电商、兴趣电商、智慧电商、元宇宙等新赛道、新领域多元化发展,着力培育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市场影响大、新赛道成绩突出的电商企业。(中新经纬APP)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4-185230-0.html广州征意见: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个转企、小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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