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雷原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存在项目贷款发放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以及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罚款125万元;同时,浙商银行湖州分行安吉支行行长王必恺被警告。
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去年12月,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罚款1734万元。在今年第一季度,浙商银行共收到6张罚单,这些罚单主要也涉及贷款发放不审慎等问题。
今年2月,因个人经营贷款业务严重不审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罚款50万元,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客户经理刘力钢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今年3月,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两江监管分局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罚款30万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些处罚反映出浙商银行在贷款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银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合规经营。
2023年,浙商银行营业收入637.04亿元,比上年增长4.29%;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50.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0%。值得注意的是,业绩背后也存在风险,近年来,浙商银行地产贷款不良率不断增加,2021年浙商银行房地产不良率仅为0.62%,2022年增长到1.66%,2023年上半年增长到2.31%。截至2023年末,在浙商银行的前十大贷款客户中,第一、第三、第五、第六和第十大借款人均来自房地产业,总贷款余额达193.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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