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州“急”了楼市放大招:买房就落户!】6月25日,苏州发布通知提出,自8月1日起,拥有苏州市合法产权住房的或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申请户口随迁。同日,苏州还发通告称,自7月1日起将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250分下调至200分,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苏州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记者梳理,除了苏州,近期,杭州、南京、佛山等多地放宽购房落户政策。
又一热点城市买房可落户。
6月25日,苏州发布通知提出,自8月1日起,拥有苏州市合法产权住房的或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申请户口随迁。
同日,苏州还发通告称,自7月1日起将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250分下调至200分,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苏州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除了苏州,近期,杭州、南京、佛山等多地放宽购房落户政策。
苏州合法产权住房可落户
6月25日,据“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公众号消息,苏州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其中提出,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一是拥有苏州市合法产权住房的。
二是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
另外,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同日,苏州公安局还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市区积分落户政策的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苏州市区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250分下调至200分。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苏州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多地放宽购房落户政策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近期,多地放宽购房落户政策。
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在杭州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不过,杭州这一条政策被市场解读为“购房即可落户”,可吸纳更多的省内或外地新增需求。当日下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房地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何陈煜回应新政时表示,不能片面理解为“购房即落户”,会针对目前的市场和户籍管理的相关情况,在现有的积分落户框架内,拟大幅提高自有产权住房的赋分权重。后续会以出台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准。
5月11日,南京公安局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6月11日,杭州落实5月9日楼市新政中提出的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将“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在本市市区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指标标准分值由现行的30分提高到80分,同时调整指标赋分要求。
5月13日,佛山住建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放宽购房入户政策。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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