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0日电 10日午间,格力电器回应“小米称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称,侵权产品制造商为小米间接持股公司,已支付185万元赔偿。
9日晚间,格力电器官方微博“格力文传”发布《格力电器维权进展通报》称,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案,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格力电器称,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格力电器正告各侵权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否则将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微博截图,下同。
随后,话题#格力诉小米米家电风扇侵权一案胜诉#引发热议。截至发稿,该话题阅读量已达2215.6万人次。对此,小米公司发言人10日上午回应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10日午间,“格力文传”再发文称,“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电器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
“格力文传”同时备注,“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中新经纬查询电商平台发现,截至发稿,小米淘宝、京东官方旗舰店已无型号为BPTS01DM的电风扇在售。但部分三方店铺仍有购买链接,售价为549元。
三方店铺购买链接,非小米官方旗舰店。
“格力文传”微博配图显示,涉案产品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
“格力文传”微博配图
另据天眼查APP数据,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8.04%股权。
天眼查APP截图
(中新经纬APP)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4-29515-0.html小米紧急声明未收诉讼!格力:你持有制造商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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