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韩利明 上海报道 自2023年下半年国家卫健委会同九部门启动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反腐工作走向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竞争和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也将纠风工作推向纵深。
为进一步优化医药领域营商环境,引导和帮助医药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公平竞争的合规文化,日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下称“《合规指引》”)。据悉,在监管层级从卫健系统提高到市场监管部门外,这也是全国首个涉及医药全领域的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教授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重庆市此次发布的《合规指引》具有重要意义,表明了地方政府对于整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高度重视。从监管层级的提升和监督对象的扩大可以看出,政府在不断加强治理力度,以实现更全面、更深入的监管。”
“对于行业发展而言,将起到多方面的积极影响。首先,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企业依靠产品质量、服务和创新来获取市场份额。其次,能够推动医药企业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合规制度和体系,提升企业的自律性和风险管理能力。最后,有利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医药成本,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从而推动整个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邓勇补充。
此次面向重庆市区域内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印发的《合规指引》,分为六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合规管理组织、合规风险管理、合规制度建设、合规运行保障、附则等内容,明确合规、商业贿赂等行为,并提示行政、民事、刑事风险。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医药行业,不少药企为求生存和快速发展,诸多不正当竞争手段和非法促销行为“应运而生”。《合规指引》列举了8种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提示医药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密切关注,防止行贿受贿行为的发生。
举例来看,对于假借销售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报销相关费用,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将重点关注从代理商(供应商)选择、支付频次、直接或间接向相关个人支付、支付是否与销量挂钩、财务记账科目是否正确等方面审查销售等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否存在虚报项目、虚增费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员仲崇明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医生、药店、PBM(药品福利管理)是‘带金销售’常见的藏身之地。医疗反腐可以慢,比如横向一块一块地耕耘。但医疗反腐在纵向上不可以慢,不能缺支撑机制,需要久久为功、长期长效。”
在涉嫌商业贿赂所列举的8种行为外,《合规指引》还强调,应当密切关注以义诊、咨询等名义开展的各项活动,审查这些活动是否与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产品的销售挂钩,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可能。
值得关注的是,《合规指引》的合规风险管理中,明确受贿行贿的相关处罚。例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收受医药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吊销其执业证书。
而对于医药企业或者医疗卫生机构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邓勇解释,“重庆市发布的《合规指引》明确受贿行贿的相关处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精神相契合,明确了法律红线,让医药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清楚地知道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从而起到强大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这有助于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促进医药行业形成廉洁、诚信的经营风气。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合法合规企业的正当权益,推动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康德智库专家、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陈铁娇律师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强调,“通过明确受贿行贿的法律责任,该《合规指引》为医药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约束。企业和个人将更加注重合规经营和廉洁从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同时,通过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促进医药领域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合规建设是医药行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今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委联合发布《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加强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防范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合规指引。在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4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中,再次提及研究出台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重庆市发布的《合规指引》也强调合规制度体系建设。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自身规模、业务特点、经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在实现有效合规的前提下,合理设置反商业贿赂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风险预警、汇报、举报、问责等。
合规指引在细化的同时,也为行业健康发展留出空间。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提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
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不仅让医药行业的从业者进行反思,也在倒逼企业走向合规经营之路。在邓勇看来,医药领域反腐很可能会常态化。在当前的反腐风暴下,医药整体的商业模式必然会发生重大变革,集中度也会有所提升。未来,医药商业化要实现合规致远,需要从多个方面努力。
具体来看,第一,企业要强化合规意识,将合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和经营策略中,建立健全内部的合规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评估、监督审计等环节。第二,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制定并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形成自我约束和监督的良好氛围。第三,政府应持续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合规指导和培训。第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医药行业的经营行为,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共同推动医药商业化在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前行。
陈铁娇也从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提升员工合规意识、推动行业自律和合作方面强调,“随着医药领域反腐的常态化和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医药企业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和管理水平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发展要求。”
此外,医疗机构作为医药反腐的聚焦重点之一,邓勇还指出,第一,科学运用权力分散制衡原理,完善医疗机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第二,各医疗机构应建立“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制度;第三,各医疗机构应制定《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院务制度;第四,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探索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深化医德医风建设。
记者注意到,在监督审计方面,今年4月,重庆市审计机关已对沙坪坝等17个区县医疗领域实施专项审计,重点审查医用设备采购流程规范性及技术参数合规性。此外,根据公开资料,今年以来,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等多个省份审计部门均在医疗反腐领域已经开展相关工作,重点关注公立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和设备采购使用环节以及医疗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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