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二次受益权转让合同为何迟迟未收到?建元信托投资者称已过原定签约时间一个多月
界面新闻记者|张晓云
近日,有多位投资者向界面新闻反映,按照建元信托方面规定和要求,投资者在4月30日前签署合同签名,当时约定后续建元信托方面在上海维安用印完成后将合同以快递的形式寄给投资者。但已过去一个多月了,迟迟未收到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
4月,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维安)向建元信托(原安信信托)投资者发起第二批受益者权益转让要约,主要针对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8日期间没有签约的自然人投资者。按照此前的转让方案,沟通时间在4月10日-4月22日,正式签约时间为4月23日-4月29日,签约即生效。
接近建元信托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主要卡在上海维安的用印程序上。两次转让方案均由建元信托代表上海维安和投资者直接接触和沟通。此次是第二次发起受益权转让。前期已对一批合同用印,这些投资者目前已收到合同,但因部分投资者有些资料不全需补全材料,因此耽搁了时间,还有若干投资者的权益需经法定程序判定,打算等这些投资者搞定后一起用印,因此迟迟未寄出合同。建元信托也在和上海维安积极沟通中。
据界面新闻了解,签订转让方案需投资者提供较多证明材料。实际操作过程中,前期可能有部分投资者资料不全,或者有投资者称人在国外不方便操作,需回国后补全材料。但接受采访的多位投资者称早已补全材料,一个多月过去后仍未收到合同,担心权益受损。假设选择远期付款方案,第一批补偿款应于签约后3个月发放。
“原定4月30日生效的合同,应于7月30日收到第一笔款项,我们在规定时间内就交齐了所有材料,现在合同没收到,也不知道合同的落款时间,现在合同算生效了吗?7月30日能收到款项吗?建元信托或者上海维安没有答复。”一位投资者向界面新闻表示。
另据界面新闻了解,若干投资者的权益需经法定程序判定指的是:投资者本人去世,需要子女通过法律手段继承这部分信托收益权,法定程序有法院判案或公证处公证。
“上海就有2位这样的投资者在走法院程序,法院什么时候出结果都不知道,但我们为什么要等他们一起?我是在规定时间内交齐材料的,我的权益会受损吗?合同条款写的是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现在这样算开始生效了吗?”一位投资者表示。
合同没有寄出是中间遇到了什么阻碍,前述转让是否继续进行?如果继续有效的话,能否给一个具体的时间范围?如果转让方案是无效的话,如今有何更新?为什么没有办法邮寄,什么时候能给?投资者向界面新闻表示,希望建元信托或上海维安给一个正式的答复。
对此,界面新闻于6月6日向建元信托发去采访问题,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上海维安曾在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8日向安信信托投资者发起第一次信托受益权转让要约。
当时提供的方案是自然人投资人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按本金规模分四档、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分别为1000万元(含)及以上、6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以及300万元以下(不含),并提供当期和远期两种付款方式供选择(远期付款的固定比例有所提高)。如转让的受益权在过去5年内合计兑付收益超过150万元(含),则报价需扣减一定比例的兑付收益。
针对第一次没有签约的自然人投资者,建元信托于4月发起了第二次信托受益权转让方案,相对第一次的方案,报价略有下调。
此次相关方案为:一次性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上海维安公司。兑付比例为:300万元以下,即期79%,远期89%;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即期69%,远期84%;6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即期59%,远期79%;1000万元(含)及以上,即期49%,远期74%。
自2019年发生风险后,安信信托在2020年迎来监管进驻并筹划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目前已重组并改名为建元信托,连亏5年终于扭亏为盈。
财报数据显示,2023年,建元信托实现营业总收入3.34亿元,同比增长71.52%;实现归母净利润4247.95万元,实现扭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元信托总资产222.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0.90亿元,同比分别提升35.52%和84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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