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近年来,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其强伪装性、强迷惑性的特点,对青少年群体危害极大。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会上,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防范新型毒品犯罪对青少年危害方面的具体工作。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介绍,当前我国毒品滥用结构发生新的变化,新型毒品案件增长较快,呈超越传统毒品案件之势,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案件频发,新型毒品滥用群体低龄化、犯罪主体年轻化特点突出。
发布会现场
“首先,新型毒品伪装性和迷惑性强,往往伪装成食物、饮料、电子烟等形态。”李晓光介绍,例如“邮票”“跳跳糖”“奶茶”“上头电子烟”等,对于辨别能力不强的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迷惑性,极易因猎奇心理而误入歧途。其次,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手段逐渐成为涉毒犯罪的新常态。而青少年对新鲜事物接受快,极易被利用参与毒品犯罪。此外,青少年涉新型毒品的情况复杂,有的被引诱、教唆、欺骗甚至被强迫吸毒,沦为受害者;有的已经形成吸毒瘾癖,通过各种渠道购买毒品吸食,成为“消费者”;还有的作为犯罪主体,被不法分子利用、教唆参与毒品犯罪,沦为“工具人”。因此,从严惩处以未成年人为危害对象的新型毒品犯罪刻不容缓。
李晓光称,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新型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不断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新型毒品犯罪的司法应对。对于利用毒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有力遏制新型毒品向青少年群体蔓延扩散。对于未成年人涉新型毒品犯罪的,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也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途径、多渠道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既将禁毒元素有机融入庭审、法治课程、普法宣讲等活动中,也通过短视频、直播、漫画宣传等更贴近未成年人的方式开展禁毒教育,帮助青少年提升拒绝毒品、珍惜健康、尊重生命的意识。本次公布的案例中新型毒品案件有7件,占比为历年最高。今后,人民法院将充分依托审判资源优势,聚焦新型毒品和青少年两个元素,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揭露新型毒品各种伪装及滥用危害,切实增强青少年识别和防范新型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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