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5日以来,广州当地监管部门开展城中村电费加价专项整治行动。在现场执法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如发现存在加收电费现象,会要求房东退款并进行处罚。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一名负责人透露,城中村电费加价表面是收费问题,但整个治理环节涉及出租屋管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定与执法依据的衔接等方方面面。
▲工作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记者走访:
城中村电价远高于电网最高价
有租客三伏天不敢开空调
8月4日,住在广州黄埔古港一城中村的租户林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毕业六年,一直在广州工作,今年从小区搬进离公司更近的城中村,每月房租1900元。7月初,房东给她发了水电费账单,整个6月用电量高达434度,按1.5元每度计算,当月的电费就要651元。林瑶十分诧异,“以前住小区房,虽然房租更贵,但是电费最多也只要两三百元。”
白天工作不在家,一个人一个月怎么能用400多度电?单价还这么高?带着不解,林瑶咨询了房东,“房东强硬地回复我,所有城中村一直是默认按1.5元每度电收费,如果觉得有人‘偷电’,可以直接把家里电闸断掉看电表还走不走。”无奈之下,林瑶打算一年租期届满后就搬走。
不止林瑶遇到“电费刺客”,在福建厦门,刚毕业的陈升6月住进了一间700元的城中村单间,他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刚毕业没什么钱,城中村是毕业生的首选,找了很多间房基本都是1.5元每度电。7月初,他收到6月份的水电费账单,400度电,每度1.2元。“房东和我说,你要是不接受可以搬走,城中村都是这个价。”
在网络平台,许多租客也对城中村电费乱加价现象颇有怨言。进入三伏天,“不敢开空调”成为租客们共同的烦恼。广州白云一城中村的租客王先生介绍,他一家三口的房租每月850元,老小区高层步梯,平时开两台空调,还有日常的冰箱、电视等,6月份电费711元,7月份电费已逼近900元,一度1.5元,“相当于1700元就租了个‘握手楼’,8月份连空调都开不起了。”
据了解,每年5月至10月,各地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在广州,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按每度约0.589元计费;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时,按每度约0.639元计费;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按每度约0.889元计费。
“即使是按最高计费标准计算,也不应该超过0.889元每度吧。”王先生说。
房东说法:
“收低了我们要亏钱”
高价电费有一定历史原因
8月初,红星新闻记者以租客身份向房东了解租房水电费情况。
在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村,一名房东报价一房一厅的居室月租1000元,水电费单价分别为5元每吨和1.5元每度。当被问及为何不按电网居民阶梯电价收费时,该房东称,周边的出租屋基本都是按照此价位收费,价格是由基础电费,加上各种设备的折旧损耗成本构成。
走访时,多名城中村房东向记者介绍,高价电费的存在有一定历史原因,在日常中,到处是看不见的耗电,比如公区、门禁通道的电费等,房东只能向租客收取。此外,城中村自建房基本都是一栋对应一个房产证,属于一栋一户,国家供电局只按总表向房东收取电费,与租户没有供电关系,房东需安装分电表,再向租客收取电费。
“一栋楼20多户,按阶梯电费收取一个月肯定超过600度,日常维护费也要分摊进去,收低了我们要亏钱的。”一名房东说。
在下渡村一名房东看来,电量有损耗,总表的数字和分表总和对不上,损耗费只能通过电费加价方式弥补,“说句难听的话,是市场造成现在这种情况,不是房东一个人造成的。如果实行一表一户,就不用我们房东收了。”
据了解,早在2023年5月,《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实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然而记者走访发现,不少房东还是按1.5元每度在收费,有的则“换汤不换药”,选择变相加收服务费、管理费或公摊费等。
一名租客向记者提供的截图显示,上述条例颁布后不久,房东曾私下通知调整水电费的开票格式,水费每吨5元,拆解开票计价每吨2.7元,剩余2.30元划入管理费计算;电价每度1.3元,开票0.9元,剩下的0.4元划入管理费计算。“这样一拆分,水电费开票格式是符合规定了,但房东收的钱却一分没少。”该租客说。
▲租客向记者展示的房东通知
租住在白云区的王先生近日也收到了房东的通知。根据房东意思,多收的电费包含了楼道灯、门禁监控耗电、日常维修费等各种费用,“如果我们不愿意按1.5元交费,可以选择每月多付200元管理费或公摊费”。
执法人员:
发现存在加收电费现象
会要求房东退款并进行处罚
如何解决目前城中村的电费加价乱象?
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自7月25日以来,当地监管部门开展城中村电费加价专项整治行动,共现场检查产业园区19个、出租屋155栋、临街商铺280户、公寓12家,派发、张贴宣传单张500余份,发现违规加收电费线索58条,现场责令整改37户,当场处罚违法违规主体3宗,拟立案调查18宗。
据监管部门统计数据,今年以来,广州市电费加价问题投诉举报数量每月在700件左右,投诉情况主要表现为租户被直接收取1.5元每度电费的,或者电费、服务费加起来按1.5元每度收费的,也有反映电费降低后房东加收租金或管理费、服务费的。截至目前,已摸查建档城中村出租屋底数35.4万栋,督促完成整改18.4万栋,查处水电价格违法案件272宗。
在现场执法的一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如果执法过程发现存在加收电费现象,第一会要求房东退款,第二会对房东进行处罚。但在实际查处中,部分地区可能存在执法取证困难等问题。例如,一些城中村系层层转租,情况复杂,可能涉及村委会、房东和二房东等多个主体。此外,许多租客也因顾忌双方租赁关系仍存在,配合意愿不强。
至于城中村电费监管难点及深层次根源,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表示,广州市城中村的出租屋数量特别庞大,产权及管理类型也复杂多样,涉及转供电主体、房东、二房东、租户等各类主体,表面是收费问题,但整个治理环节涉及出租屋管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定与执法依据的衔接等方方面面。
▲广州,大石植村城中村 图据视觉中国
专家观点:
应加快推进一户一表改造
明晰公共用电细则
在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已经实行27年,对电价的制定及收取早有明确规定,而此前有城中村的电费诸如收取1.5元每度,这属于有法不依的情况。他强调,目前城中村出租屋数量庞大,电来源不同、管理体制不同及房屋产权不同,涉电情况怎样,到底有多少种,到现在都没有明晰,这就是当前的困局。
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子殷也认为,若要规范目前城中村电费乱加价现象,首先得推进城中村一户一表电网及老旧管网的改造,不能因为是小产权房屋或集体产权的宅基地,就不给装表。此外,要将公共区域用电的规则明晰化,在房东、租客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
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律师看来,房东作为房屋的出租方,只是负责代收电费,没有权力从收取的电费中获利。因此,房东在未明确告知租户并获得同意的情况下,将公摊、损耗、折旧等费用计入电费,已涉嫌侵犯租户的合法权益,侵犯了租户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利。
廖建勋律师建议,租户可以要求房东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和计算方式,包括哪些费用被归为公摊、折旧和损耗等,同时检查租赁合同中关于费用的条款,查看合同是否明确允许此类费用的收取。若协商无果,租户可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及考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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