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已发展至1633家,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
ODR机制是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全国12315平台”为消费者和企业搭建的消费纠纷在线和解绿色通道。该机制下,消费者无须奔波,只需轻点鼠标,即可与企业进行线上沟通协商;企业也能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依规达成和解。2024年,我省市场监管系统ODR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省新增ODR单位471家,共处理消费纠纷8727件,ODR单位按时办结率达99.68%,和解成功率达64.95%,ODR单位评价3.22星,均高于全国平均值。
省市场监管局倡议,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积极运用ODR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参与ODR机制建设;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ODR机制,提升纠纷化解能力,为消费者和企业创造更加放心、舒心、安心的消费环境。
(辽宁日报记者 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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