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刘闪
实习生 钟为均 陆奕
7月2日晚间,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52)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湖北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阮澍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胡明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据公告,广济药业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经查,2022年1月至9月,广济药业子公司济康医药在部分经销业务中未取得商品控制权即确认收入,错误采用总额法替代净额法核算,导致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560.16万元、1.37亿元、1.38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5.49%、26.68%、20.49%。公司已于2023年4月发布会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作出差错更正。
湖北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时任董事长阮澍作为生产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总监胡明峰兼任济康医药董事长,均被认定未勤勉尽责,系广济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无需申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广济药业成立于1969年,1999年在深交所上市,是一家历经54年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是湖北省唯一的省属医药上市企业,长江产业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济药业主要生产维生素B2、B6、B12、异VC钠、乳酸及乳酸盐系列产品、葡萄糖酸系列产品、淀粉系列产品以及医药制剂产品。
广济药业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4-10088-0.html因信披违规,广济药业及相关负责人拟被罚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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