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柴荆
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违规事实,近日,湖北证监局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健康或公司)、王均豪、俞巍、崔鹏、郭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605388)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5年4月30日,均瑶健康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其中披露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11.64万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王均豪作为公司董事长、俞巍作为总经理、崔鹏作为财务总监、郭沁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王均豪、俞巍、崔鹏、郭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均瑶健康对此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意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均瑶健康属于食品饮料行业,主营业务涉及含乳饮料中的常温乳酸菌系列饮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上市,成为国内“常温乳酸菌第一股”。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58亿元,同比减少10.77%; 归母净利润亏损 2911.64万元,同比下降150.57%;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 5799.79万元,同比下降287.62%。今年一季度,公司增收不增利,实现营业收入4.01亿元,同比增长1.41%;归母净利润为1090.71万元,同比下降58.29%。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4-8799-0.html2024年归属股东净利润为-2911.64万,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均瑶大健康收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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