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3 日消息,针对网传“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担责 70%”一事,2 月 13 日下午,广州天河区法院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经核查,不存在该网传案件。
2 月 12 日,有网络消息称“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小鹏被判担责 70%”,引起外界关注。
注意到,小鹏汽车法务部当天下午发文称:
微博用户 @CHE 车说道今日在多个网站平台发布《L3 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 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一文。文中所描述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我们已经对该账号发布的全部不实内容完成取证,将对造谣者和传播不实信息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5-7914-0.html广州天河区法院回应“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不存在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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