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季媛媛 上海报道 自2018年“4+7”带量采购以来,我国积极推进药品采购改革,经多年努力,带量采购(简称“集采”)已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五年多来,我国累计开展九批十轮国家集采,共纳入374个品种,平均每批约中选41个品种。集采已经成为行业常态。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明确,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工作任务》指出,要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此外,进一步加强集采执行工作,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如实填报采购量并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集采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监管。完善提升医药集采平台功能,加强网上采购监督,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网采率。
谈及前九批集采的影响,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粒药的合理价格是多少”一直都是困扰中国医改多年的问题,患者、医院、药企、医保部门围绕药价展开的博弈,几乎贯穿了中国医改的整个历程,目前九批国采在保证基本补给、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药企而言,由于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行业内部已经进行了一轮企业和产品的洗牌,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而对医院而言,也打破医药销售端的潜规则,将医师收入合法化、阳光化,同时对医保支付率和医院的效益形成了新的挑战;在患者层面,集中采购使他们能够吃得起药、看得起病,能够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邓勇说。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积极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改革,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挤压虚高的价格水分。目前,集中带量采购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
实际上,在《工作任务》发布前不久,国家医保局刚刚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业内认为看来,此举对参与集采的各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通知》指出,国家医保局将在集采品种选择上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扩围力度,减少国家和地方集采品种间交叉重叠,做到互为补充。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重点针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聚焦价格虚高、有代表性意义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品种。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牵头开展全国联采,重点覆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聚焦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临床常用药品和耗材“大品种”,以及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临床使用可替代或相关配套的药品和耗材。各省份要根据本地区药品耗材费用支出的特征和结构、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形势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本省份带量采购工作。
此外,《通知》要求,有序开展药品集采和接续工作。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开展胰岛素专项全国统一接续采购。指导以上海、江苏、河南、广东为主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联盟接续采购,优化接续采购规则,参照当前国家组织集采做法,合理控制接续中选企业在非供应省份的挂网价格。药品联采办要提前梳理既往各批次国家组织集采(含接续)将于2025年底协议期满的品种,研究以联盟形式将其统筹为1个批次开展接续采购。
在该《通知》发布后不久,不少业内人士直言:第十批集采呼之欲出。对于第十批集采的预期,邓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前九次集采的情况来看,心血管疾病、高血压以及代谢类疾病等慢性疾病将依然是重点领域。具体来说,只要是“过评品种”,且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数(以集团计)达5家及以上且未纳入集采的,都有可能纳入第十轮集采,治疗大类囊括心脑血管系统药物、全身用激素类制剂、全身用抗感染药物、呼吸系统用药、血液和造血系统药物等,其中,尤以心脑血管药物、降糖降压药物为主。
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前九批集采还是比较符合市场预期。目前已经按照‘十四五’的规划在进行。从目前具体的品种和参与的厂商来看,第十批集采的方向基本上与前九批不会相差太大。”
早期我国仿制药市场竞争格局分散,国家在2013年发出了关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通知,并在2015年正式开始推进一致性评价。2018年已经有部分品种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医保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基础上,展开带量采购,目前带量采购已经进行到第九次,随着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数量的增加,国家选择竞争充分的品种纳入集采,带量采购品种范围持续扩大。
从数据层面也不难看出,自2018年以来,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覆盖374种药品,按集采前价格测算,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生物药年采购额的超40%,集中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重要模式。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前九批集采实施过程中,也有部分产品在进入后又选择直接退出的现象。这也意味着,企业需要从中做好权衡,不断进行创新与求变。
邓勇介绍,在部分省份的集采平台上,也会公开药企退出采购的原因,它们一般包括:生产成本上涨、产品未发生交易、停产、生产线调整、原材料短缺、品种战略调整、环保问题等,总结而言,有基于收益考量的,有受制于环境等客观因素的,也有受监管影响的。
“集采对企业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邓勇认为,其机遇在于,一方面,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不合理的药品价格水分被挤出,通过降低中间环节不必要开支,获取巨大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药企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出创新药,推动医药行业形成产业集群和规模化生产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此外,集采“以价换量”实际上对部分行业内企业而言实际上是一种抉择,选择争夺院内市场和院外市场的倾向将会更加明显,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讲其定位将会更加明晰。
至于药企所面临的挑战,邓勇认为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未参与集采的,如何调整生产战略、如何置换旧有产能,寻求新的增长点,应对市场格局的变化,将成为部分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另一方面,参与集采的,如何在确保药品安全疗效和规格不调整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在宏观层面,国家希望把医保基金真正用在安全疗效可靠、物美价廉的药品上,因此在用药方面,一定会挤掉一些可有可无、疗效较差或者是毒副作用比较明显的药品。
“在微观层面,国家也希望药企能更好地服务老百姓,提高我国制药工业的整体水平,改变以往依赖仿制药物的局面,改变药企重营销、轻研发的局面。药企不能为了节省成本,牺牲产品质量,要提升技术革新水平和研发能力,通过技术升级推动制药市场的良性发展。”邓勇说。
事实上,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已经很难完全逃避集采。当前,国家鼓励将省级联采提升为全国联采,这也意味所有的国采未采的产品都会在全国联采里进行采购,集采基本上可以覆盖到所有的品种。“企业基本上无处可逃。所以,企业如果参加国家集采可能还要好一点,当然国家集采目前来说还是盯住过评的产品,就是经过一次性评价的,非过评的产品它还是不采的,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点。”赵衡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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