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郑雪 北京报道
立案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也是法院与公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第一窗口”,涵盖立案登记、繁简分流、诉前调解等多项职能。
今天(12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2023年立案工作情况暨《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立案工作情况,并对涉外案件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发布参考。
数据显示,2023年1-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324件,较去年同期(26161件)下降约7%。
从案件类型看,受理民事案件5449件,其中一审案件1369件,二审及其他程序案件4080件;行政案件18875件,其中一审案件18867件,二审及其他程序案件8件,行政一审案件占总收案比重为77.6%,仍是受理最多的案件类型。
从受理渠道看,受理一审案件网上立案16436件,邮寄立案3540件,现场立案226件,其中网上立案占比81.3%,较去年同期(49.2%)增加了32个百分点。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长辉表示,今年的立案工作,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纠纷化解多元化,收案总数稳中有降。今年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诉前纠纷化解上持续发力,继完善撤诉重裁、特邀调解等已有机制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在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案件中试行预登记机制,为案件实质化解提供更多可能。同时注重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衔接协作,共同致力诉源治理。截至今年11月底,实现收案同比下降7%,有望实现建院以来年收案数量的首次下降。
二是诉讼服务便利化,网上立案广受欢迎。目前已实现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率81.36%,在北京市各法院中排名第二。目前,网上立案平均审核周期为1-3个工作日。
三是调研普法常态化,对症施策解决难题。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产权纠纷也呈现出跨地域、国际化的特点,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工作受到国内外企业的关注。
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1-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4292件,占一审总收案的21.2%,共涉及全球六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涉美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五个国家的案件约占全部涉外案件的一半以上。
为解决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立案中的具体问题,保障外国当事人行使诉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制定、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以下简称《参考》)。
《参考》结合立案工作司法实践,选取了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一定诉讼数量的美国特拉华州、加利福尼亚州,法国、德国、比利时、日本和韩国进行总结、发布,对在办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文件形式”“公证认证办理步骤”“补充说明”“文件示例”均予以介绍和说明,并在“文件示例”中展示了司法实践中涉外主体提交且通过审查的真实样本,供办理者参考借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综合程序委员会主任、立案庭庭长仪军表示,此次发布的《参考》涉及六个国家,每个国家关于签字权证明文件部分有其不同特点。以美国特拉华州签字权证明文件为例,美国特拉华州公司证明签字权的一般方式,即通过特许税年度报告、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共同证明签字权,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通过变更或重述公司登记证明、加盖经备案的公司印章来证明签字权。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3月8日,中国驻荷兰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在海牙向《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保管机关荷兰外交部递交加入书。11月7日,《公约》对中国生效实施。法院在审查和接受相关文件上有哪些变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雒明鑫解释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约》生效前,外国当事人为证明其提交文件的真实性,需经过所在国公证、认证,再到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二次认证,然后寄交国内翻译四个步骤后才能被法院所接受。
《公约》生效后,缔约国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在经过所在国公证和海牙认证后即可直接寄交国内进行翻译后提交至法院,主要是节省了使领馆认证这一道手续。而非缔约国提交的文件原则上仍需按原手续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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