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1月18日消息:当天上午,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原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姚凯受贿一案。
被控受贿5600余万元当庭悔罪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9年至2022年,被告人姚凯利用担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静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加快行政审批、协调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3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姚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姚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其党籍
另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公开信息显示,姚凯,男,1972年9月生,汉族,安徽庐江人,中共党员,1997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他曾任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总体规划管理处处长、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闸北区副区长;静安区副区长;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等职。2021年2月,姚凯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2023年1月16日消息,姚凯被查。
另据上海市纪委监委2023年12月20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主任姚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姚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姚凯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新闻综合上海二中院、上海法治报、红星新闻、上海市纪委监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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