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对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履职尽责、监督事项等作出具体性规范化指导意见。
《工作指引》共四章、二十八条,由条文和提醒关注事项两部分构成。审计委员会是独立董事履职的关键平台,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工作等发挥监督作用。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取消监事会并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中上协表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关键平台,《工作指引》的出台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落地落实有着重要意义,是中上协积极落实新修订《公司法》及配套规则要求的重要措施,将有效帮助上市公司在制度制定、委员会运作等方面与最新的法规要求更好衔接。同时,《工作指引》的出台将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实际履职提供具体的指导和规范,推动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质效和水平。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14-9995-0.html《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发布,2026年1月1日前审计委员会将替代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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