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1 日消息,汽车“开门杀”问题近年来受到关注,所谓“开门杀”就是指机动车上的乘客或司机在打开车门前没有注意到从机动车旁边经过的车辆 / 路人,导致相应车辆 / 路人撞上车门,造成伤亡事故。
目前“顺德检察”官方公众号便通报了这样一起网约车“开门杀”案例,广东佛山网约车司机黄某搭载乘客袁某在禁止停车路段靠右停车,两人顾着结算费用,没观察后方来车情况。袁某从后座左侧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时,后方罗某驾驶电动车撞上车门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为,黄某在禁停区临时停车且没尽到提醒乘客确认安全才下车的义务,承担主要责任;袁某没有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直接打开车门致人死亡,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综合考虑被告人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除司机黄某负刑事责任外,袁某也对罗某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
注意到,目前部分新能源车型已上线预防“开门杀”功能,但司机和乘客仍需在下车前警惕机动车旁边经过的车辆 / 路人,避免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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