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华中农业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我校教师黄某某学术不端等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经调查认定,在学术方面,黄某某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图片,2篇论文不当署名;1项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和1项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使用了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主编出版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重复了他人出版教材的部分内容,且未注明出处。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指导学生失职失责、言语不当、敷衍教学问题。在财务方面,存在对部分研究生少发助研津贴问题;2018年以来累计报销耗材、测试费等共计69.63万元,报销“山竹醇”标样购置费5笔合计 0.60 万元;经查验,所有报销票据真实。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学校决定:撤销黄某某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涉及其学术不端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予以撤稿、撤项;停用其主编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对动物科学技术学院通报批评,对学院相关责任人作诚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
对举报内容涉及的其他涉嫌学术不端、学术不规范行为的人员,将依规依纪进行调查处理。
经学校组织师生双向选择,黄某某指导的15名在读研究生均已落实新导师,对部分研究生少发的助研津贴已补发到位。
对黄某某严重学术不端等行为及由此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学校十分痛心,深表歉意。学校将举一反三,深刻检视,查堵漏洞,改进工作,坚定维护健康学术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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