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5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今日发布了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金罚决字〔2025〕37、38、39号)。
高君丽(时任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海川支公司代理人)、李元瑞(时任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明锐支公司代理人)、黄文翠(时任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明锐支公司代理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欺骗投保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决定对高君丽、李元瑞、黄文翠分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以下为原文: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9-67667-0.html太平人寿大连公司3员工被警告 欺骗投保人
声明: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上一篇:新能源车险承保盈利现曙光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