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辽宁省安委办发布一季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提示。
根据省安委办总体判断,一季度,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多,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大,春运、节庆会议等活动多,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较高,防范压力大。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矿山
(1)矿产价格高位运行,矿产资源需求强劲,企业受利益驱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设备维护检修不到位等引发事故的风险加大;
(2)季节交替、气压变化,加之省内煤矿瓦斯等固有灾害严重,煤矿井下瓦斯异常涌出引发事故的风险加大;
(3)受利益驱动,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伤亡事故;
(4)露天矿山遇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未及时停止作业,存在运输事故风险。
危险化学品
(5)气温降低,用电量大,电气装置负荷加大,加之取暖设备使用率高,电气设备短路、熔断,引发电气火灾风险加大;
(6)低温、雨雪冰冻等可能造成电子元件塑料和金属构件等失效、仪表控制失灵、电线电器等设施损坏从而引发事故风险加大;
(7)部分危化品企业受订单增加原因,易发生企业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金属冶炼等制造业
(8)冬季企业用火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等事故风险升高;
(9)复工后,企业赶进度、抢工期等活动增多,满负荷、超强度、超能力、超范围生产,极易引发事故;
(10)冬季低温、极寒等天气易引发冷却水系统、煤气水封及排水器等工艺及安全设备失效,检维修不当或通风不畅易引发泄漏、中毒窒息等事故。
民爆物品
(11)民爆生产企业面临产能释放的压力较大,人员和设备工作时间长、强度大,安全风险上升;
(12)冬季静电容易积累,加之天气寒冷,民爆企业燃气锅炉使用频繁,防范静电、火灾、燃气使用事故的压力增大。
建筑施工
(13)低温雨雪冰冻过后,施工现场易发生滑倒、坠落等事故;
(14)施工现场以及宿舍用火、用电、用气增加,安全隐患会增多。
交通运输
(15)受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路面湿滑,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增大;
(16)节后复工复产,从业人员容易心理松懈、新进人员不熟悉情况,安全风险加大;
(17)冬季低温对港口作业干扰较大,不安全因素增多,极易发生滑跌、摔倒、高空坠落或溺水事故。
渔业船舶
(18)海上大风、大雾、寒潮等恶劣天气多发,海况复杂,加之春节后渔业生产进入旺季,渔业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19)跨省作业渔船监管难度较大,安全风险较高。
特种设备
(20)冬季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发故障的风险加大;
(21)冬季供暖锅炉、大型商超电梯等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安全风险加大。
公共安全风险
(1)进入冬季,居民用户及餐饮等非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增多,加之门窗密闭,部分餐饮经营单位燃气使用不规范、自查自检不及时,老年用户安全意识弱、避险能力差,造成燃气事故风险较高。
(2)大型文娱活动、集会庙会以及临时摊点等增多,人员密集,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的风险上升。
(3)多数医疗机构建筑老旧,大型医疗设备多,用电量大、负荷重,酒精、乙醚、氧气等易燃易爆助燃危险化学品使用量多,加之人员密集、患者集中、流动性高,服务保障对象特殊,建筑密集、高层多,人员疏散和逃生难度大。
(4)冬季用电取暖设备多,集会、庙会、游园等群众性活动多,人员密集,各类火灾风险叠加。
(5)冬季用火用电集中,群众居家活动增多,生活用火用电不慎等原因造成火灾发生几率增大。
省安委办建议
矿山:要督促矿山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对各类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环境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有效避险防范措施;在雨雪冰冻天气时,严格井下用火和大功率电器管理,严防运输和井下火灾事故发生;强化监管执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停产整顿、行刑衔接、公开曝光、约谈警醒等手段,严格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全力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持续开展打非治违,紧盯各种弄虚作假、隐蔽工作面、遮蔽探头、超层越界开采、偷采盗采,以及非煤矿山“一证多采”、不按设计规定施工、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等非法违规行为,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漏管失控。
危险化学品: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冬防”方案,开展冬季安全生产自查,做好露天工艺管线、生产设备设施的保温防冻凝工作,加强对设备、仪器仪表、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维护;督促企业加强阀门管道静电跨接、静电接地保护设施排查工作,严禁设备及线路超负荷使用;督促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
金属冶炼等制造业:要针对企业煤气、电器线路、粉尘及危化品等引发爆炸中毒火灾不利因素,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威胁企业和产业园区生产安全;加强指导帮扶,将专家指导服务向基层延伸;突出重点,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推动企业弃用淘汰禁止类工艺,改造升级老旧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合理安排工期,严禁赶工期、抢进度引发事故。
民爆物品:要加大信息共享与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三违”、“四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民爆物品最新产业政策,确保行业安全稳定;督促企业加强冬季装备、设备检维修,及值班值守工作。
建筑施工:要督促对施工人员进行冬季施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施工现场的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交通运输:要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分心驾驶;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大雪、冰冻、寒潮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预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预防信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预警调度,提醒、督促、指导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扎实做好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准备;严查超载超限运输、酒驾醉驾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深度调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对从业人员的警示震慑,公安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多渠道、多点位、立体化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讲等,提升文明交通意识。
渔业船舶: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海洋预警信息;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渔船一律禁止离港;要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意识;聚焦凌晨“黑色四小时”、傍晚落日时分两个时段和作业返港渔船,提醒督促渔船强化值班瞭望、防范碰撞风险;深化渔政、公安、海警协作联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特种设备:要加强重点时段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指导检查,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公共安全类: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城镇燃气的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研判、部署、督办,打通整治中的堵点难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从严追责问责;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商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大型促消费活动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围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灾害应对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在重点时段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消防等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加强风险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对老旧集贸市场、网红餐厅、旅游景点等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排查检查,遏制大火重灾;强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小火亡人”;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值班备勤制度,针对重点场所、重大活动增派驻地人员,全面做好“打早、打小、打初期”的各项准备;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冬春安全防控,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值班值守,发生事故灾害或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辽宁日报 记者:刘璐)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3-290-0.html辽宁省安委办发布一季度安全生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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