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消息,微信小店近日发布《「0 保证金带货权益」管理规则》新规意见征集,明确所有带货者(限从未缴纳过保证金,且无历史违规),均无需缴纳保证金,即可直接进入选品中心,并使用部分带货助手能力进行带货。
而根据1月发布的《微信小店「0保证金试运营」管理规则》,从未缴纳过保证金且未上架过任何商品的、主体类型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小店商家才能申请试运营,且有类目限制。这意味着,0保证金带货已从试运营变为正式放开。
图源:微信小店成长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规,在权益终止条件设置上,若带货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需补缴保证金:
(1)带货者主动缴纳任意金额保证金;
(2)近30个自然日有效支付订单GMV>50,000元人民币。 首次达到上述GMV时,即触发0保证金带货结束条件,即便后续30日GMV降低,不会重新适用0保证金带货;
(3)平台评估带货者或其关联账号、关联主体存在违规行为、或引发重大舆情或监管风险,或其他经营风险情况。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12-34003-0.html微信小店正式放开“0保证金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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