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公安局
检查发现辖区一超市
存在售卖过期食品情况
案情回顾
2月5日,桑珠孜区公安局联乡派出所联合联乡人民政府、卫生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联乡柳村一家超市销售过期饮料、面包、泡面等食品,民警当即要求商家停止经营活动,迅速下架所有过期食品。
为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市场,民警迅速行动,一边责令店主立即停止销售行为,疏散店内顾客,避免不知情者购买;一边有序地对过期食品进行分类、清点与登记。
民警向店主询问食品的来源、进货时间以及销售情况,店主交代:“因近期一直在老家,刚回来开店不久,疏忽了对食品保质期的管理,导致这些过期食品仍摆在货架上售卖。”民警严厉批评了店主这种对消费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并告知其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仅会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同时,民警联系了桑珠孜区市场监管部门,详细说明现场情况并移交相关证据。
警方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如果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来源:西藏商报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4-1641-0.html销售过期饮料、面包、泡面等食品 日喀则一超市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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