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包括实施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艺术实践活动普及行动等,推动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此次教育部安排部署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是对这一意见的进一步落实,瞄准的正是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美育边缘化、知识化、应试化倾向,通过开展全过程美育,不断提升学生的美育素养。
在教育实践中,由于美育不与中考和高考核心科目直接相关,在一些地方和学校,音乐课、美术课被视为“副科”“豆芽科”,不同程度遭到挤占;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学校,专职教师和教室短缺,音乐美术课程难以开足开齐。此外,一些中小学在美育课开展过程中,过度重视对学生的知识化、技能化教育,而轻视对学生美育素质、审美意识和能力的养成,美育应试化倾向引发关注。
实施好美育浸润行动,首先要消除一些学校中存在的“副科思维”,按照国家美育课程要求,配齐美育教师,保障学校美育设施设备。同时应更新美育理念,重视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上美育课、参加校内外艺术活动的过程,让学生真正浸润在美育环境中,获得美育的滋养。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加快对学校与学生评价体系的改革。
一方面,扭转以学生的考试分数、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质量,通过关注学校美育课程建设,倒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为学校配齐美育教师,保障美育教育资源,确保开齐开足美育课的要求落到实处。对美育资源紧张的农村地区学校,通过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和学校的对口帮扶,解决美育师资、场地和设施设备等问题。
另一方面,重视学生参与美育的过程而非结果,加强过程性评价。只有真正参与,学生才会通过美育教育自我探索、自我发现、自我创造,从而获得真正的教育。离开艺术活动的参与,难以实现艺术兴趣的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升。通知明确提出,在实施浸润行动中要优化评价机制,要求中小学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全员艺术素质测评,鼓励拓展测评内容和方法,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利用传感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活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丰富艺术体验、改进评价过程。
值得指出的是,美育绝不仅是美育学科老师的事,而是所有学科老师都应参加的全员育人活动。对此,要进一步落实通知要求,构建完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协同推进的美育课程体系,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融合,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品德美、社会美、科学美、健康美、勤劳美、自然美等丰富美育资源,分学科推动制定美育教学指引。总而言之,就是要实行“全过程美育”“全员美育”,让美育在校园中无处不在,让学生收获更高质量的美的教育。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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